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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4岁亲生女被判18年 台男子入狱前烧炭自杀


来源: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1月1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陈姓男子被控性侵年仅4岁的亲生女儿长达2年,事后还将犯行推给儿子与女儿的幼儿园同学,台“最高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刑18年定谳,预定今天须赴宜兰监狱入监执行,但昨早却陈尸租屋处,留有炭盆及遗书,内容控诉前妻陷害,还批判决不公。

原标题:性侵4岁亲生女被判18年 台男子入狱前烧炭自杀

华夏经纬网 2014-11-13 10:02:47

华夏经纬网11月1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陈姓男子被控性侵年仅4岁的亲生女儿长达2年,事后还将犯行推给儿子与女儿的幼儿园同学,台“最高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刑18年定谳,预定今天须赴宜兰监狱入监执行,但昨早却陈尸租屋处,留有炭盆及遗书,内容控诉前妻陷害,还批判决不公。

据报道,检警调查,陈男染指女儿时间长达2年,他在2008年3月开始,趁妻熟睡或外出,以手指插入幼女下体性侵,侦查期间,他涉强逼女儿将罪推给当时读小五的大儿子,甚至以球棒、椅子将儿屈打成招,藉以取得妻信任,导致其儿手指断裂,与女童同幼儿园的6名男童也遭诬指,全遭调查。

陈男以为卸罪成功,变本加厉性侵,数度射精在女儿体内,妻发现女儿下体有精液味道;陈小妹在母亲保证“说实话,不处罚你”之下,才说出实情,遭诬的男孩们才获清白。

新北地方法院审理期间,陈男始终未认罪,认为是前妻教导孩子嫁祸于他,法官根据陈小妹验伤报告,及当庭自白,重判陈男18年,民事须赔偿女儿150万元、前妻50万元;据悉,陈妻曾为女儿受害而自责、跳海轻生,幸被救回。

昨天早上10时许,陈母欲在爱儿入监前夕前往关心,没想到一开门,赫见儿陈尸卧室,旁边残留木炭,桌上放着法院通知书,2页计算机打字的遗书,自称遭前妻陷害,声称自己最爱小女儿,不可能犯下如此狼心狗肺的事,甚至怒斥“恐龙法官”判决不公,最后写到“人活着要有尊严,而且我没有做”;警方分析陈男自杀。

检警昨晚相验遗体时,陈母难掩落寞,面对媒体询问是否觉得儿子冤死或司法不公,回答“没有”即离去,陈男前妻则仍失联。

标签:女儿 前妻 陈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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