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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学教授处分退休 引发经费使用讨论


来源:广州日报

10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其中提到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包括潘绥铭承担的“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专项有关子课题。通报说,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立即组织对所通报人员进行了清查,其他几位教授被依法批捕,潘绥铭仅被“行政处分”。

原标题:性学教授处分退休 引发经费使用讨论

日前,被称为“中国性学第一人”的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教授,因“科研资金使用不明”遭行政降级处分,退休年龄降为60岁,导致他于前年退休。对此有人斥之为腐败,有人为其惋惜,辩论持续升温。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新华社记者丁静、高洁、毛伟豪

事件回放

10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其中提到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包括潘绥铭承担的“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专项有关子课题。通报说,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立即组织对所通报人员进行了清查,其他几位教授被依法批捕,潘绥铭仅被“行政处分”。

校方未回应

教授退休事件

记者于11月2日向人民大学新闻中心公邮发去采访函,寻求潘绥铭本人或校方对此事的回应,但截至发稿时尚未获得回复。针对潘绥铭弄虚作假套取科研经费的通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大学教师,他们都觉得“不好评价”,但同时表示根据新闻报道内容和了解到的情况推测,“潘绥铭的调研报销走正常程序肯定有困难。”

广州学者林俊说,社会科学的实证研究常常需要做访谈和调查,劳务费是研究中最重要的支出之一,对个人受访者,一般要给误工报酬,请对方签劳务单,填上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但是潘教授团队所研究的“性工作者”对个人信息高度敏感,因此从伦理的角度看,尊重受访者的选择,保护其个人隐私更是应有之义,让她们出发票或者填劳务单是一道不可能完成的程序。

按技能付酬、按劳付酬和按绩效付酬结合

一些科研人员提出,科研经费的分配应该体现科研工作者的贡献,比如一些发达国家科研经费中人员费用占比超过40%。但也有专家认为,不应将科研经费“按比例提取”,而需要通过改革薪酬分配体系提高科研人员的合理收入。那么,该如何优化体制机制,既保证科研项目的有效运行,又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

不少专家认为,科研人员薪酬应该是按技能付酬、按劳付酬和按绩效付酬的结合,这样既符合科研工作规律,也能体现正向激励。同时,还需要加快科研机构转制,实行市场化薪酬;保留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实行真正的绩效工资;少量直接服务政府决策的核心研究机构,实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

“人力资本价值的另一个体现的是让科研人员享有科技成果收益权。”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教授王宏广说。“希望科研管理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能够切实了解科研的特殊性,而不是一味按照偏离实际所需的相关规定来执行标准,那样只会给学术研究设置障碍。”北京大学一位人类学教授说。

教师劳动并非无价值

“我不是无原则支持顶替发票报销的问题,只是不认同课题经费设置认定智力劳动是无价值的。”华中地区一位副教授说。记者了解到,在国家的课题经费中,包括有设备费、发表论文费、出差费、会议费和劳务费等,其中只有劳务费的发放是针对智力劳动的贡献,但劳务费只发给不领工资的工作人员,不能发放给高校教师。

课题成果

即为教师补偿

但另外一些高校教师则持不同观点。北京大学一位教授告诉记者,课题经费不包含教师的收入,课题经费就是做课题的,而课题成果是教师通过智力获得,教师可通过课题成果获得教职、工资、津贴收入的提升,从而体现对其科研的经济补偿。

标签:经费 会议费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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