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南昌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原标题:南昌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人民网南昌11月1日(记者秦海峰)江西南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1日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

朱 东同志为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聂嘉平同志为南昌市信访局局长;

陆 萍同志为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韶宸同志为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吕 娄同志为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主任;

陈国凤同志为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免去:

朱敏华同志的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熊运浪同志的南昌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黄维象同志的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张鸿雁同志的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陆 萍同志的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 命:

刘荣林同志为南昌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罗志坚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祝春芳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朱 燕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王 波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 兵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汪西菲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胡 朋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姜伟杰同志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免 去:

夏小华同志的南昌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王志民同志的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徐 兰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郭 燕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姜伟杰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余行飞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万 剑同志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程 云同志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 剑同志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