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萝岗垃圾焚烧厂项目环评报告获批
原标题:广州萝岗垃圾焚烧厂项目环评报告获批
人民网广州10月30日电(刘卫东 穗环宣)笔者从广州市环保局获悉,今日,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市环保局批准。该局表示,对于公众关注的二噁英、臭气等污染防治问题,环评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进行了充分论证,其中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镉、铅等排放指标提出了比新版国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更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和排放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认为,在严格落实项目设计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污染排放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控制要求,区域环境质量不会因本项目的建设营运而发生明显的不良变化。
广州市环保局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载明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并表示将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加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该项目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建设和运行。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是广州市垃圾处理重点工程之一,由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环评单位为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项目拟选址于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福山村,占地面积969.5亩,总投资67.29亿元人民币。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第三资源热力电厂:焚烧处理原生生活垃圾4000吨/日;配套炉渣综合处理厂和飞灰固化处理站。(2)生物质综合处理厂:处理餐饮垃圾600吨/日、厨余垃圾1600吨/日,禽畜尸体100吨/日,粪便粪渣1000吨/日。(3)市政污泥处理厂:处理市政污泥250吨/日。(4)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4000立方米/日,其中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3000立方米/日,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1000立方米/日。(5)公用配套工程:包括管理中心、环保教育示范基地等。
广州市环保局表示,在批准项目的环评文件后,将按职责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在后续阶段坚持污染防治设施的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重点做好包括清洁生产水平、保证烟气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恶臭影响等十一项工作。
热点答疑
项目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划?
项目的选址已在经市政府批准的《广州市环境卫生总体规划》中进行了详细比选,目前已取得市规划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其规划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环评结论认为,该项目立足于实现广州市城市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有利于推动广州市循环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是广州市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的重要举措,符合《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