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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被判死刑 2人被判死缓


来源: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黎谢荣)东莞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在牛山法庭召开集中宣判大会,对两宗案件的5名“双抢”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作一审公开宣判。5名犯罪分子中,1人被判处死刑,两人被判处死缓,另外两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有期徒刑3年。

原标题:1人被判死刑 2人被判死缓

东莞中院公开宣判5名“双抢”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本报讯 (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黎谢荣)东莞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在牛山法庭召开集中宣判大会,对两宗案件的5名“双抢”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作一审公开宣判。5名犯罪分子中,1人被判处死刑,两人被判处死缓,另外两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有期徒刑3年。

两宗劫案致两人死亡

今年1月,涂国江、涂省忠携带水果刀、斧头等工具,来到塘厦镇莲湖社区一建筑工地路边,拦停谢某驾驶的轿车,假称要去长安镇厦岗社区码头,并约定车资200元。

当晚10时许,谢某驾车行至目的地,涂省忠拿出斧头,朝谢某的头部等位置砍击,谢某下车逃跑,涂省忠拿着斧头一路追砍。涂国江也拿着水果刀追上谢某,对着谢某的胸背部捅刺。谢某倒地,涂国江二人驾驶谢某的轿车逃离现场。谢某身亡。

今年1月,高建强伙同曾庆新、练勇平密谋实施抢劫,并商定由高建强、曾庆新负责持刀抢劫,练勇平负责望风。高建强于当天购买了两把弹簧刀,一把自己带在身上,另一把给了曾庆新。

次日凌晨2时许,高建强等人窜至同沙社区的体育公园内,见男子陆某独自经过,即上前实施抢劫。

其间,高建强用弹簧刀捅了陆某的左下腹等部位多刀。曾庆新与高建强抢走陆某手机一部、钱包一个,3人逃离现场。

同日6时许,陆某被发现时已死亡。

另有两人领刑3~15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涂国江、涂省忠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械结伙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作案的过程中被告人涂国江持水果刀、涂省忠持斧头对被害人实施多次的捅刺砍击,作案手法残忍,情节后果严重,均应对抢劫致人死亡的后果承担责任。

法院判处涂国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涂省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一宗案件中,法院审理认为,高建强、曾庆新、练勇平无视国法,结伙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3名被告人实施的抢劫犯罪行为还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高建强在抢劫过程中捅刺被害人致其死亡,曾庆新则在抢劫过程中控制被害人,高建强、曾庆新在抢劫的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练勇平系被纠集参与抢劫犯罪,且练勇平没有参与伤害或控制被害人,在抢劫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可减轻处罚。

法院判处高建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曾庆新有期徒刑15年;判处练勇平有期徒刑3年。

标签:抢劫 抢劫罪 结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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