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父母子女7人争千万财产八旬老两口离了
五个亲生姐弟“散”了,婚龄60年的夫妻“散”了
一家人从清贫到富有,也从相亲相爱到形同陌路
二女儿说,这一切都是因为钱……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汤洋)今年2月,年过八旬身家千万的李木林夫妇在法庭上唇枪舌剑打离婚,坦言是因为钱。
昨日,他们的子女们也对簿公堂,要求确认与“财产”有关的协议有效或无效,同样是因为钱。
二人的二女儿感叹,家人的每次聚会都在法院,如果没有钱,他们的生活或许会很平静幸福,不会有这么多的痛苦和烦恼。
有钱后·父母和俩儿子签财产协议
李木林今年81岁,孙晓枫今年83岁。62年前他们经父母包办结婚,婚后生了三个女儿两个儿子,如今大女儿60岁,小儿子也已51岁。
在子女印象里,父母成为“富翁”之前,他们和很多普通家庭一样,一家七口相亲相爱。
1987年7月,50多岁的李木林和孙晓枫开始创业,成立了李家的第一家工厂。在二人辛苦经营下,工厂效益很可观,李家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按照李家女儿们的说法,后来在父母的帮助下,大弟弟和小弟弟分别成了一家工厂的法定代表人,“实际还是父母在经营。”
2005年6月和2010年10月,李家的大儿子和小儿子分别以两家工厂法定代表人的名义,签订了两份协议,一份约定“双方对工厂所在土地有50%的使用权”。另一份约定“如政府对该土地征用动迁,双方各得动迁补偿费总额一半……凡在厂内条件中增加的经济效益,应总额不低于10%……给付李木林和孙晓枫”。协议上不只有大儿子和小儿子的签名,还有李木林和孙晓枫的签名。
又变化·仨女儿得知后 协议重新签
“就是他们四个人签的分财产的协议,背着我们姐仨,后来我妈签完字后悔了,我们才知道。”女儿们回忆,她们姐妹三人都很震惊,“我们仨也都在厂子上班,也都付出了很多,厂子是家庭共有财产,他们偷偷分了,我们一分钱都没有!”
于是,2011年4月李家又有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如果两个儿子所有的两家工厂所在土地拆迁,三个女儿各分5%,两家工厂各分35%,剩余的15%分给另外两家工厂。
女儿们表示,给另外两家工厂,实际上是给父母的。
然而,该份协议虽然得到李木林夫妇和三个女儿的认可,却没得到两个儿子的认可,二人没有在该协议上签字。
一个月后,李家又有了一份协议,“因对土地拆迁补偿的家庭内部分割达不成公示,协商解决不了,决定求助于法律解决。”
因为钱·八旬夫妇打离婚法庭上互驳
事情到此并没有完结,按照李家女儿们的说法,此事撼动了父母60年的婚姻,当时年近八旬的他们开始分居,母亲起诉父亲要求离婚,“我妈是想通过离婚留下点财产。”
今年1月,孙晓枫第三次起诉李木林,要求离婚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开庭时,身家千万的两个老人唇枪舌战,互相辩驳。孙晓枫称,老头是“有钱之后,人心变了”。李木林则称,女儿们为了财产,“她们鼓捣她,都到这程度了,还有啥感情啊!”但二人都坦言,走到这一步,主要是钱的问题。
法院审理认为,婚姻关系的缔结与存续应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孙晓枫起诉要求离婚,李木林也明确表示同意离婚,法院应对孙晓枫的离婚诉请予以准许。
今年8月,法院一审判李木林和孙晓枫离婚,二人共同所有的6套房产中,4套归孙晓枫所有,建筑面积共计265.88平方米,2套归李木林所有,建筑面积共计102.9平方米,别克轿车归李木林所有,二人在沈阳某机械有限公司的参股比例调整为各45%。
还没完·家人之间官司打成一团
老两口离婚后,李家的家庭矛盾并未真正解决。
今年8月,小儿子一纸诉状将大儿子起诉到法院,老两口为第三人,要求法院判令4人签订的前两份协议合法有效。
10月,三个女儿将两个弟弟和父母也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四人签署的那两份协议无效,以及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财产。
昨日法院开庭审理小儿子起诉大儿子一案,两案合并,将李木林、孙晓枫和3个女儿列为第三人。
庭审中,小儿子的律师仍坚持诉讼请求;作为被告的大儿子希望认定两份协议无效,同意调解,希望家人可以协商解决此事;李木林认为,协议是否有效待定;孙晓枫和3个女儿一致要求认定协议无效,将争议土地作为家庭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此前进行的土地评估报告显示,第一次评估时,该块土地价值1400余万元。第二次评估时,该块土地价值已升至2900余万元。
昨日,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大儿子称,之前曾提出过给3个姐姐份额,但姐姐“得寸进尺”,才建议父亲“一分都不给”。
李木林称,在过去的三年里,3个女儿曾进行“武力威胁”,“我死的心都有。”
孙晓枫称,当初签协议时,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是父子3人“欺骗了我”。
女儿称,父母和两个弟弟是背后串通,签协议分家产。当父亲说到当初拿钱建工厂的时候,大女儿忍不住喊了出来,“我也拿了钱!”
法庭外
一家分两拨 没有交流宛如陌生人
9时30分左右,孙晓枫在大女儿、二女儿陪同下,打车先赶到法院。约半小时后,司机开车将李木林送了过来,并一直陪在他身边。小儿子和小女儿则没有到场,由律师代为出庭。
等待开庭时,到场的李木林、孙晓枫、大女儿、二女儿、大儿子自动分成两组。李木林和大儿子说话,拄着拐棍的他虽然耳朵有点背,但思维很清楚;两个女儿陪在母亲身边,孙晓枫头发花白了不少,但逻辑很清晰。两方没有任何语言交流,宛如陌生人。
法庭上
父母子女互相指责 唇枪舌剑
记者:看着一家人打官司,心里什么感觉?
二女儿:挺难受的,本来挺好的一家人,现在闹成这样,跟陌生人似的,都是钱闹的。
记者:没钱时,你们关系怎样?
二女儿:以前一直都挺好的,从我们知道那两份协议开始,就不好了。
记者:你说的不好,是指什么?
二女儿:父母分居了,离婚了,不住在一起了,能看着一个看不着另一个,去看了心里难受,不去看心里还难受。我们仨和两个弟弟也不说话,一家人已经很久没坐在一起吃顿饭了。
记者:如果让你选择,你希望过从前没钱的生活,还是现在的生活?
二女儿:希望过没有钱,一家人幸福的生活。我们都这么大岁数了,为了那点钱弄成这样,犯得上吗?
母亲:逼到这了,没办法,只能面对
昨日庭审结束后,记者未能与所有当事家庭成员对话,只和孙晓枫和二女儿简单聊了几句,不知道她们的想法是否代表两位老人和五个子女的共同想法。
记者:看着一家人打官司,您心里难受吗?
孙晓枫:不难受,逼到这了,没办法,只能面对。
记者:您这么大年纪,还一次次打官司……
孙晓枫:我想拿回属于我的东西,怎么判我都能接受,判少了不嫌少,判多了更好。
记者:您希望是什么样的判决结果?
孙晓枫:把该给我的给我,其余的他们爱怎么分怎么分,我不管。
二女儿:宁愿过从前没钱的生活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张震宇律师表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在我国,财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是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而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参与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和遗产的分配原则等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确定。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方式。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财产的份额等都是由被继承人在遗嘱中依法确定的,即决定于被继承人生前的意思。
财产如何分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