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庭琐事 妻子刀捅丈夫

因为家庭琐事 妻子刀捅丈夫

原标题:因为家庭琐事 妻子刀捅丈夫

日期:[2014-10-22] 版次:[A18] 版名:[广东新闻] 字体:【大中小】

■佛山

新快报讯 记者陈荣炎 通讯员邱小华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宗家暴赔偿案,因家庭纠纷发生争执,妻子持刀捅伤丈夫,致丈夫十级伤残。

阿建诉称:2013年3月3日23时许,因为家庭琐事,阿建与前妻阿玲发生了激烈争执,随后,阿玲突然拿起水果刀,直接捅向阿建的腹部,随后,阿建被送往佛山市中医院治疗12天,经鉴定机构鉴定伤情为两个十级伤残。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阿玲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3年8月,感觉身体异样的阿建再次住院治疗14天,医院诊断为粘连性肠梗阻伴腹膜炎;并为他进行降结肠、左肾修补术。今年2月,面对窘困的生活和未知的医疗费用,阿建最终选择起诉前妻阿玲,要求其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8万余元。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阿建、阿玲在本案纠纷发生时为夫妻关系,2013年3月3日23时许因家庭纠纷发生争吵,阿建先动手打前妻阿玲,导致矛盾激化,而阿玲随后持刀捅伤阿建。

据此,法院综合审理后认定,阿建对损害承担20%的过错责任,阿玲对阿建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遂判处阿玲赔偿阿建约1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