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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尔勒一90后女子贩毒被拘役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杨国林 通讯员孙世强报道)为牟取利益,20岁的娜娜(化名)不惜冒险贩卖毒品。日前,新疆库尔勒市法院对这起贩卖毒品案进行了审理,对涉嫌贩卖毒品的娜娜依法作出量刑。

原标题:新疆库尔勒一90后女子贩毒被拘役

www.ts.cn 天山网   2014年09月29日 11:42:18  

天山网讯(记者杨国林 通讯员孙世强报道)为牟取利益,20岁的娜娜(化名)不惜冒险贩卖毒品。日前,新疆库尔勒市法院对这起贩卖毒品案进行了审理,对涉嫌贩卖毒品的娜娜依法作出量刑。

娜娜今年20岁,出生于四川省崇州市,读完中专后,于2012年来到库尔勒市,并凭借自己的能力,在市区一家慢摇吧谋到一份销售经理职位。在慢摇吧打工,虽然每天接触的人很杂,但她很快适应了这种生活状态,也渐渐接触上了毒品,但却不吸食,因为她明白毒品的危害,也曾见过一个健康的人染上毒品的可怕后果。但为了利益,娜娜开始铤而走险。

在一次好友聚会时,娜娜接触到一个姓王的女子,经过交流,王某认为娜娜比较可靠,接触的人大都是慢摇吧的熟客,其手上的毒品可以通过她消化掉。

2014年3月20日凌晨2时许,娜娜在建国路一烧烤店吃夜宵时接到一人的电话,称想从她手里弄些冰毒。娜娜顿时想到了王某并与其联系,让其带上冰毒(净重0.58克)来烧烤店。随后王某到达并将冰毒交到娜娜手中,吩咐她交易时要谨慎。娜娜让王某放心,之后将购买冰毒的人约到这家烧烤店附近,收了500元赃款,将冰毒交到对方手中。

3月21日,库尔勒市公安局接到一市民举报称,娜娜有贩卖毒品嫌疑。民警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于当天18时在交通东路一小区将娜娜抓获。经审查,娜娜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娜娜贩卖冰毒0.58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娜娜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标签:王某 毒品 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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