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火熏蜂引发山火男子判拘役4个月

点火熏蜂引发山火男子判拘役4个月

原标题:点火熏蜂引发山火男子判拘役4个月

为收取野生蜜蜂,一男子上山点燃干杂草以火熏蜂,不想风高物燥,火势迅速蔓延,引发山林火灾。日前,惠东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朱某某因犯失火罪而获刑4个月。

今年4月19日10时许,朱某某自带收蜜蜂工具到惠东县梁化镇某村收取野生蜜蜂。由于蜜蜂巢穴较深,朱某某便在蜂巢口处用锄头锄开一个缺口,然后放置一些干杂草,在未做任何防火措施的情况下,用自带的打火机点燃干杂草并用草帽扇火,欲用火将蜂熏出。由于风势太大,火苗引燃了周围的杂草并迅速蔓延,造成山林火灾。当天下午3时许,惠东县森林防火大队、梁化镇政府组织人力扑救,终将山火扑灭。经鉴定,过火林地面积共48亩(即3.2公顷)。

据了解,朱某某在引发山火后,一直在现场救火并将情况通知山林承包人。当林业站工作人员调查并询问谁引发山火时,朱某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惠东法院审理认为,朱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其案发后自动投案,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应认定为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其拘役4个月。

信息时报记者 梁浩烨 通讯员 潘子璐 马科意 吴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