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两业主违法封阳台 城管暂缓其产权登记

昆明两业主违法封阳台 城管暂缓其产权登记

原标题:昆明两业主违法封阳台 城管暂缓其产权登记

加盖的玻璃房带来安全隐患 和德

加盖的玻璃房带来安全隐患 和德

昨日,白龙路与万华路交叉口的滨江俊园二期16栋内,2801室和2811室两名业主在自家露天阳台上违法搭建玻璃棚。对此,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盟中队执法人员曾多次上门处理此事,但两名业主均以不在家为由,拒不配合调查。

22日,联盟执法中队将以上两名业主的情况上报盘龙城管批准,对其进行了“将其产权登记暂缓,待违法建设拆除后,再予办理产权登记”的处罚。

现场:

违建的玻璃房总面积约18平米

在万华路上,不仔细看,很难发现小区共有30层高的住宅楼有何异样。进入小区,可以看到16栋28楼东北朝向的阳台上有违法建设的露天玻璃棚。昨天,2811室房门紧闭,敲门无应答。而敲开2801室的房门后,里面只有装灯的杨师傅在,业主并不在家。

杨师傅说:“业主姓高,在宜良上班,我们一直都是电话联系。”

2801室面积约有90平米,总共搭建了两个玻璃棚,一个位于主卧室北侧阳台顶部,面积约12平米;另一个在主卧西侧阳台顶部,面积约6平米。这两个玻璃棚均由钢架和玻璃组成。钢架高约40厘米,钢架的支撑脚都插入了承重墙和阳台内,承重墙体被机器穿洞的痕迹十分明显。阳台之间则用钢筋连接。这样一来,房子明显多出了一间独立的玻璃房和一个遮雨阳台。

物管:

希望执法人员将违法建筑拆除

“7月22日,我发现2801室的业主在家里露天阳台上私自搭设起了钢架,施工时在承重墙上穿了很多洞,担心会影响楼上居民的安全,便反映给了物管。”同楼居住的业主周先生说,物管人员多次进行劝说,2801业主依旧没有停止建设,反而在钢架上搭起了玻璃。“他们搭起的玻璃棚下面是商场和万华路,要是不慎落下砸到行人后果不堪设想。”

“事发后不久,我们曾对业主们进行了提示:如果业主们已经开始露天阳台的封闭和改造作业,请在3个工作日内拆除。但涉事的两位业主经过劝导一直没有行动,还在钢架上安装了玻璃。”滨江俊园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说,此后,为配合城管部门执法,他们采取了对涉事业主进行断电断水的措施,希望执法人员能尽快将私建的设施拆除。

 

 业主:

担心下雨漏水及小孩爬阳台才建的

“这两个露天阳台处在我家主卧的两边,考虑到下雨时会有水漏进来,我家是看到附近有业主搭建玻璃棚才效仿建起的,而且现在我们家里还有小孩,阳台都不是很高,担心发生意外。” 2801室业主高女士说,如果她家的要拆,那么附近私自搭建玻璃棚的也都应当拆除。

回应

盘龙城管联盟中队

已上门执法4次 仍不奏效

对此,盘龙城管联盟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表示:“我们已经是第4次来到业主家执法,但是业主一直没有露面。虽然事发楼层很高,难以强行拆除,但是如果业主还拒不配合,我们将联系住建部门进行强制拆除。”而对于高女士所说的还有其他业主存在私搭乱建的情况,执法人员表示,目前他们只接到2801、2811两户存在违法加盖的情况。

新闻延展

昆明市政府:

3年内拆除全部存量违法建筑

2013年9月,昆明市举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违法建设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新闻通报会,表示要用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反弹现象,切实杜绝城乡违法建设行为,将在3年内拆除700余万平方米临违建筑。

此外,2010年8月22日召开的昆明市违法建设源头治理工作会上提出,今后小区内出现违法建设,如果物管不作为的,施工企业及农村工匠参与建设手续不全项目的,都将受到吊销资格证等行政处罚。对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职责,导致出现违法搭建行为3次以上且未及时制止或上报的,住建部门将吊销其物业管理资质。对建盖的违法建筑,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部门不会提供相关服务。

新闻助读

住宅小区违建行为未整改

住建部门将不予办理房产证等手续

2013年9月12日,记者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昆明今年起将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对住宅小区违法建筑未整改、未拆除的,住建部门将不予办理房产证或转让、抵押等手续。

都市时报实习 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