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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记者白云区采访被4人殴打终审:1打人者需蹲监2年多


来源:金羊网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2013年9月10日,新快报记者付玉良等人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调查当地违建时,被数名男子围殴。记者昨日获悉,打记者的4人已经被广州市中院终审判处11个月至两年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要赔偿3名被打记者的误工费等损失各数千元。

原标题:3记者白云区采访被4人殴打终审:1打人者需蹲监2年多

去年9月12日本报报道

去年9月12日本报报道

新快报3名记者去年在白云区采访时被4人殴打,广州市中院终审判决——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2013年9月10日,新快报记者付玉良等人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调查当地违建时,被数名男子围殴。记者昨日获悉,打记者的4人已经被广州市中院终审判处11个月至两年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要赔偿3名被打记者的误工费等损失各数千元。

33岁的刘某是山东阳谷县人。据法院查明,2004年至2008年期间,刘某伙同同案人傅少斌租赁白云区太和镇头陂村第十二社土名为“狗门头”的地块6.99亩,其中建设用地0.003亩、农用地6.987亩。在未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无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该地块上使用机械开挖、平整填土后建筑房屋,造成该地块土壤适耕性受到很大程度的破坏,基本丧失了种植生产能力,要进行复耕有很大困难。

去年9月10日14时许,刘某在白云区太和镇政府院内,对前来采访上述地块事宜的广东新快报社记者付玉良实施殴打,后伙同被告人余某贵、郭某甲、郭某乙在太和镇医院内对付玉良及其同事尹政军、王颖实施殴打,致使付、尹、王三人均受轻微伤。

付玉良、王颖、尹政军都是新快报的记者,其中付玉良、王颖于去年9月10日、11日在医院接受检查及治疗,医疗费支出分别为742.28元及641.18元。新快报社出具证明称,付玉良、王颖、尹政军月均工资为7500元。付玉良、王颖、尹政军三人随后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白云区法院一审认为,刘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刘某、余某贵、郭某甲、郭某乙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均构成寻衅滋事罪。4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9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其余3人被判处11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外,刘某、余某贵、郭某甲、郭某乙因其犯罪行为应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付玉良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共6492.28元;应向王颖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共6391.18元;应向尹政军赔偿误工费、交通费共5750元。

广州市中院终审驳回了刘某、余某贵、郭某甲、郭某乙的上诉,维持原判。

标签:广州市 中院 白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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