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国企老总私设公司非法转移国有资产2.84亿

广州一国企老总私设公司非法转移国有资产2.84亿

原标题:下属公司书记配合领导非法转移2亿国有资产

信息时报讯(记者 陈博齐) 上周,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总经理张新华涉贪污、受贿近4亿受审。昨日,白云公司下属公司的党支部书记罗汉钟,被控贪污罪在广州中院过堂,其在非法成立的公司中占有1.2%的股份,折合人民币340余万元。据悉,该系列窝案已起诉17件19人,其中起诉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被告人12人。

私自成立公司转移国有资产

据检方指控,白云公司系全民所有制公司。2003年5月,时任白云公司下属广州市白云双燕实业公司党支部书记的罗汉钟与张新华(另案处理)等人经密谋,擅自成立广田公司,张新华和罗汉钟等人分别持有股份。

之后,经张新华提议,罗汉钟等人参与决议,以企业改制之名,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券等手段,将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转至广田公司名下。

2006年3月,张新华、罗汉钟等人又私下成立私营性质的雨田公司,并与广田公司合并,使广田公司的国有资产全部私有化。经评估,被非法转移的国有土地和房产价值达2.84亿多元。其中,罗汉钟在雨田公司占有1.2%的股份,折合人民币340余万元。

被告辩称是听上级领导的话

张新华于去年年底落马,今年1月3日,罗汉钟主动到检察院投案,供述了自己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产的过程。

对于指控事项,罗汉钟表示基本没有意见。但认为“密谋”等用词不符合实际情况。罗汉钟称,自己当时是下属单位的负责人,没有参加白云公司董事会的资格,对转移资产等事并不清楚。他反复强调,是根据张新华的指示来做的,“他是上级领导,又不是别人”。其辩护律师称,国企往往是一把手说了算,罗汉钟的行为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