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亚明专栏:倪秀才们的待遇(上)

黄亚明专栏:倪秀才们的待遇(上)

原标题:黄亚明专栏:倪秀才们的待遇(上)

黄亚明专栏 

金瓶魅影

《金瓶梅》写知道分子、半拉子知道分子,倪秀才是一个。老倪,名鹏,字时远,号桂岩,给夏提刑的儿子“设馆教习”,当家庭塾师。

古代塾师,拿现代语叫启蒙老师。塾师任教的幼儿园、小学,类似今天的基础国学班,叫学塾。学塾分3种:家塾,东家老有钱了,请家教,给孩子或亲属子弟授课;义塾,就是陈光标一类的富商发善心,或者地方政府,或者大家族,出资办学,面向特定对象开放,免学杂费;私塾,就是某塾师校长教师后勤一肩挑,设私立学校,用自有房做校舍,或借祠堂、庙宇做校舍,或租房做校舍,收费办学。

塾师大多是秀才,偶尔也有童生、监生、举人,当然没谁愿意白干,因为不能吃空气,要拿钱养家。塾师的工资叫束修或束脩,结算方式3种:银钱;谷物;银钱+谷物。

《龙泉县志》载,万历元年,龙泉姓翁的学生家长,支付给老师的年薪是60石谷子(粟)。吕坤《实政录》说,万历中期社学老师工资差别较大,根据学问高低和教学成绩好坏,多的每年20石粟,少的只有12石。《万历会计录》记载,万历九年春粟米价格每石0 .64两。万历《明会典》载,细粟米每石折银1两、粟谷每石0 .55两。高寿仙《明万历年间北京的物价和工资》分析,粟米最低每石约0 .5两,一般在0 .65两左右。那么将谷物折合成银子,教师年薪高者达39两左右,低者不过7.8两。这是落后地区单纯用谷物代替工资。

《泰泉乡礼》说,正德十六年,进士黄佐订立了新乡礼,要求尊师重教,教师工资“务从俗加厚”,在城镇大学校,政府支付年薪20两;在农村,学生家长分摊谷物和菜钱;不尊重教师,或者拖欠钱物,罚!《常熟县儒学志》记载,万历三十八年,常熟12名教师,每人每年给粟10石、银8两,外加聘礼0.5两,清明、端午、中元(七月十五)节日礼各0 .3两,年薪接近16两。明末有个名医陈舜系,写了一部《乱离见闻录》,说他在黄惟萼家做家教,白天教学,晚上著书。老黄大方,当年给粟米20石,每月还给钱4800文。老黄人真好,腾房子让咱娶老婆,亲自操办,喜宴酒水、粮食免费,咱万分感激。那时谷价较高,1石米值800文,老陈年薪达72两以上。这是谷物和银两并用的支付手段。

张应俞《江湖历览杜骗新书》说,福州侯官县田秀才,到外地教书,年薪40多两,还有东家馈赠的两大箱衣被等,价值10多两。丁耀亢《续金瓶梅》说,汴京西河桥的严秀才,巨穷,应聘教书,年薪十五六两。这是直接用银子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