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费由承租方负责

维保费由承租方负责

原标题:维保费由承租方负责

本报记者 王舒畅 本报实习生 管凯丽

本报于7月28日8版《电梯坏了没人修,社区物业踢皮球》中,报道了上沙社区永裕大厦7幢一部电梯坏了10多天无人修的情况。究其原因,是由于电梯的维保合同已经到期。但是该由谁来签电梯续保合同,上沙社区和物业公司之间一直无法达成共识。

永裕大厦1、3、5、7幢都是20层以上的高层,每层有住户28户。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这四幢8部电梯一直处于脱保状态。这可惹恼了住在里头的居民,这几天,永裕大厦的居民不停打进本报热线:“你们上次报道过的坏了的电梯还是没人修,已经停用快3个星期。旁边几幢的电梯也时好时坏。物业和社区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经过开发区质监分局调查和处理,这件事情终于有了新的进展。

一共8部电梯,3部不能用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永裕大厦7幢2单元。出事的电梯仍然故障,只是电梯按钮上方的数字从原先的13变为18,仔细一看,向下的按钮都被挖走了。投诉的住户指着电梯旁边的一张通知说:“这是前几天物业贴上的。”通知上表示,永裕电梯维修问题属于上沙村社区物管处负责,还附上了上沙社区物管的具体位置和联系方式。

住户说:“上周一的关于我们楼里电梯的那篇报道我看过。事情很简单,就是谁都不肯出钱,不肯承担责任。但电梯可不是一件小事情,现在出现小问题不管,以后要是真的发生大事情,就来不及了。”

随后,记者又去1、3、5幢查看了电梯的状况。发现3幢1单元、5幢1单元的电梯也无法使用,按钮毫无反映。住在3幢17楼的一位徐先生对记者说:“你们是新来的吧,我们都习惯了。这幢电梯有时候就会没反应,但过一会儿可能就好了。有一次,电梯还停在半路打不开门,害我上班都差点迟到。”不过因为还没有出现过一幢楼里两部电梯同时坏掉的情况,所以徐先生也就没有追究。

一些住在低层的住户觉得坐电梯太慢又不安全,早就习惯爬楼梯了。

多方商定,维保费由承租方负责

昨天,开发区质监分局到永裕大厦进行了实地调查和处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在用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使用单位须在检验到期日前一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但调查表明,永裕大厦1、3、5、7幢的8部电梯最后一次年检是在2013年7月31日。也就是说,从8月1日开始,这8部电梯已经超期违规使用5天,必须马上停用。并且,上沙社区和电梯公司去年签订的维保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立即续约。

昨天下午,质监分局安排社区、承租方等进行面对面协商。协商结果为,今天上沙社区将和电梯公司签订维保合同,维保费用由承租方来付。

同时,质监分局向上沙社区发出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社区立即进行整改。首先停止这8部电梯的使用,立即报检,对电梯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待申报复检合格后,才能重新开始使用电梯。出现故障的电梯则要尽快进行维修。考虑到高层住户的实际使用情况,质检分局和物业公司也会安排检验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预计本周内,8部电梯都会检查完毕,出现故障的电梯也会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