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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73条路1片区绝对禁止路上摆摊


来源:云南网

昨日,昆明市占道经营“绝对禁止区域”敲定——涉及主城5区、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的73条道路和1个片区。同时,从昨日开始,相关部门进入为期15天的坚决清理取缔阶段,在划定的“绝对禁止区域”内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一经发现,将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取缔,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而“绝对禁止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被视为“相对禁止区域”和“引导区域”,将在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这些区域内合理确定“引摊入市”街区和点位。

原标题:昆明73条路1片区绝对禁止路上摆摊

其余区域将征求市民意见后设置“引摊入市”地点

美编 楚涵 制表

美编 楚涵 制表

昨日,昆明市占道经营“绝对禁止区域”敲定——涉及主城5区、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的73条道路和1个片区。同时,从昨日开始,相关部门进入为期15天的坚决清理取缔阶段,在划定的“绝对禁止区域”内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一经发现,将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取缔,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而“绝对禁止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被视为“相对禁止区域”和“引导区域”,将在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这些区域内合理确定“引摊入市”街区和点位。

“绝对禁止区域”:

即日起清理取缔

按照要求,8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是坚决清理取缔阶段,各区要根据此次公布的名单,重点对违反规定占道经营情况进行整治并实施严格处罚;8月15日以后,进入占道经营整治长效管理及“引摊入市”阶段。对划定的“绝对禁止区域”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实施严格管理,坚决取缔。其中包括,全面整治绝对禁止和相对禁止区域内主次干道临街商铺外延经营,集中清理占用道路进行制作、加工、修理、经营的场所和摊亭;坚决取缔绝对禁止和相对禁止区域内市民反映强烈、媒体曝光多和影响交通、噪音严重扰民的各类夜市排档和流动饮食摊点;坚决取缔在各交通要道、节点上影响市容和交通秩序的各类流动摊点,取缔在重要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过街天桥、立交桥下层、大中小学校、医院及大型商业中心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非法占道经营行为。

“相对禁止区域”:

有条件引摊入市

除“绝对禁止区域”外,占道经营对市容影响较小的街道被视为“相对禁止区域”,要求有条件的辖区在“相对禁止区域”合理引导,按照限时间、限区域、限经营项目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指导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确定1至2条街道作为“引摊入市”街区,把分散的摊点引导在指定区域集中经营和管理,定人值守监督,形成有一定特色的“特色街区”。而背街小巷、城郊接合部或经过长时间形成的传统市场、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区域则被视为“引导区域”,要求各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在“引导区域”及城区部分日间使用、夜间空置的场地或支次路、背街小巷等区域开辟经营场所、合理确定“引摊入市”点位,方便市民生活。但确定这些“引摊入市”和“特色街区”的位置之前,需要征求周边群众意见和做好听证、宣传工作基础上,再行实施。

标签:市容 城市道路 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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