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聃
武汉大学教师刘燕舞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老年人自杀的社会学研究》中,经过对11个省份40多个村庄的调查中发现,农村老人的自杀现象“已经严重到触目惊心的地步”。在一些农村地区,老人自杀在当地被视作正常、甚
至合理的事。报道指出,病态自杀潮背后,更多的是经济高度分化后,老人成为了包袱和累赘。(7月30日《中国青年报》)
冷静表达是最能打动人心的力量。试问通读完新闻,有谁能够接受这样的“平静与惨烈”?在刘燕舞调查的部分地区中,不仅是普通村民,甚至连乡村医生,亦将高发的老人自杀看作正常化的死亡——如果说人的生命尊严终究“有别于一块石头、一棵杜鹃花”,那么心存悲悯的媒体,无疑在提醒,请关注那些有着不同命运的人。
农村老人的自杀如何呈现出了高发,并成为了病态的现象?按照刘燕舞的统计,农村老人自杀最主要的原因是生存困难,其次是摆脱疾病的痛苦,两者合计占直接死因的60%,之后是情感问题。而农村问题专家贺雪峰,更将这种已然形成的“自杀秩序”归因为“代际剥削”:老人们一旦丧失劳动能力,无论是物质或情感上,得到的反馈都少得可怜——应该说分析已经指出了农村老人高自杀率的主要由来,但我以为其中还忽略了一个关键性的因素:那就是城市化的发展。
这是不难作出的推理:生存困难和疾病的痛苦也好,情感问题也罢,对于农村老人来说,这其实是他们一直都需要面对的生存境遇,但为什么在此前没有催生出偏高的老人自杀率来?关键是有着分担者,父母的生存压力和风险主要能依靠下一代来化解。然而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中的青壮年都选择了进城,传统意义上的家庭结构已经解体。当老人多数时候是只身生存,他们事实上已经成为现实风险的主要承担者,而风险随时都可能导致他们走向情非得已的自杀。
越来越高的农村老人自杀率,对应的自然是某种传统乡村伦理的没落,但毫不夸张地说,它更像是城市化高歌猛进的一个缩影。城市化总是走得太快,而制度设计总是落后得太远,如此就必然会造成“被抛弃”的悲剧。具体到农村老人高自杀率一事上,同样如是。既然城镇化是不可遏止的趋势,既然村庄只剩“老与孤”已成为现实,那么就应该迅速对农村老人提供制度性的照料,提供生存风险的现实化解安排。显然的是,如此的制度安排和路径多是缺失的,这正是悲剧的缘起。
没有谁应是城市化进程中“被抛弃的人”,每一个人也不应有“惨烈的死亡”,而一切只能在国家那里才能找到全部的救赎可能。事实上,对于不得已自杀的农村老人来说,需要支付给他们的并不多,更重要的是在于某种“提前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