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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由公安机关决定


来源: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薛江华报道: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戒毒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公安机关负责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自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由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3个月后由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

原标题:强制隔离戒毒由公安机关决定

羊城晚报讯 记者薛江华报道: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戒毒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公安机关负责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自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由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3个月后由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粤发〔2014〕5号),广东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广东省戒毒管理局)更名为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副厅级,为省司法厅管理的行政机构。

规定指出,更名后的戒毒管理局取消劳动教养工作管理职责,同时还增加了新的职责:包括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指导、监督本系统科技进步、信息化建设、执法证据保全、运用大数据分析戒毒技术和网络的安全、管理、舆情监控处置。

规定指出新的戒毒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和社区戒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单位、戒毒康复单位的设置、布局方案并协调落实。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和调配等。

标签:戒毒 司法行政 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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