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成都出台党风廉政“责任清单” 明确党委和纪委各自责任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四川频道7月1日电(记者 许茹)记者从成都市委外宣办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成都市近日出台党风廉政“责任清单”,首次明确了党委的50项主体责任和纪委的16项监督责任,确保各级党委和纪检机构在反腐倡廉工作上守土有责,并形成合力。

原标题:成都出台党风廉政“责任清单” 明确党委和纪委各自责任

新华网四川频道7月1日电(记者 许茹)记者从成都市委外宣办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成都市近日出台党风廉政“责任清单”,首次明确了党委的50项主体责任和纪委的16项监督责任,确保各级党委和纪检机构在反腐倡廉工作上守土有责,并形成合力。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要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成都近日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中承担50项主体责任,并细化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等三个层级的各自责任,如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查办案件等。

“客观地说,这50项责任并非全是‘新要求’,但以往大都散落在各类文件、通知里。《实施意见》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该干的事’汇集起来,清晰而明确,并以‘主体责任’形式固化下来,让党委责无旁贷、无处推脱。”成都市纪委常委、预防腐败局副局长李彬说。

同时,《实施意见》里,对纪律检查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而且必须”承担的“监督责任”,首次作了清晰的界定,包括严肃查办案件、严格纪律监督等6大类16项。其中,对于纪委的“核心主业”——查办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且必须承担的“责任”,若没有相应的制度来刚性约束,极有可能失之于软,最终落空。李彬表示,针对这一问题,《实施意见》中专设“责任落实机制”作为配套措施,如签字背书的责任督促机制、较真逗硬的责任追究机制等将会进一步健全,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完)

标签:党风 廉政建设 领导班子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0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