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区公益资金“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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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区公益资金“蓄水池”

原标题:建立社区公益资金“蓄水池”

编者按 为推进上海探索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目前市委正在深入开展“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1号课题调研。为广泛凝聚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本报向全社会发起“我为上海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建言献策”征集意见建议活动。活动启动以来,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以及市民群众纷纷来信来函,围绕街道、居委、镇管社区和大型居住区、村委会、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体系、区域化党建等问题,提出了许多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今天起,本报选择部分“金点子”予以刊登,欢迎读者继续参与讨论。电子邮件请发:shxw@jfdaily.com;书信请寄:都市路4855号解放日报党群政法部,邮编:201199。

王劲颖(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当前,上海街道层面都有一些可以使用的资金,有的设立了专项基金,有的设立了专项资金。如何创新工作载体,动员多元主体参与,更有效地使用这些资金,服务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目标取向,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笔者建议,通过设立社区公益基金会的方式,使之成为社区公益资金的蓄水池,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

相对于专项基金(专项资金)而言,设立社区公益基金会有三大优势:

一是吸纳社会资金,成为社区公益资金的蓄水池。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街道只要有400万元原始基金,即可发起设立公募性质的社区公益基金会。经过法人登记后,作为公募性质的社区公益基金会可以开展义赛、义演、义卖、义展等募集活动,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募集广告或募集消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发倡议,在公共场合设立募集箱等,从而充分吸纳社会资金,成为政府资金的有益补充。

二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基金会与捐赠者的合作共赢。税收优惠政策是社区公益事业发展的助推器。社区公益基金会经过法人登记后,一方面可以申请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从而使该基金会自身取得的捐赠收入免税;同时也可以申请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从而使个人和企业等社会各界向基金会捐赠时,也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社区公益基金会经过法人登记后,“上海社会组织网”将公开基金会的成立日期、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同时,基金会每年都必须参加年度检查。“上海社会组织网”还将公开基金会参加年度检查时填写的财务收支、公益活动、审计报告结论等信息。通过信息公开,基金会接受全社会的广泛监督。目前,本市基层已经有初步探索。例如,浦东新区洋泾街道办事处就发起设立了上海洋泾社区公益基金会,开展公共筹资、提供捐赠人服务,资助引进、培育优质社区公益项目和组织。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上海已难以完全依靠政府单一主体去满足日益多元的社区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可以通过动员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以设立社区公益基金会的方式,搭建公益合作平台,整合社区资源,满足社区需求,共建幸福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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