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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跨省酒托诈骗案20人被判刑


来源:潇湘晨报

6月24日,这起跨省的酒托诈骗案在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20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其中19人被认定为主犯,分别被判处四年六个月及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被告人“女老板”邓玲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原标题:郴州跨省酒托诈骗案20人被判刑

本报郴州讯 男键盘手伪装女白领引诱男性,再告知“酒托女”赴约,酒托女在咖啡吧与成功男士约会,以高价消费成本低廉的“拉菲”,从中骗取暴利。(相关报道详见2013年6月22日A05版)

6月24日,这起跨省的酒托诈骗案在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20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其中19人被认定为主犯,分别被判处四年六个月及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被告人“女老板”邓玲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至4月底,邓玲、王彦明、吴雄月在浙江杭州分别组织、招募“键盘手”、“酒托女”、保安等人员,由键盘手男子以女性身份,通过网络搭讪男性网友,以交朋友等为由,获取对方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然后再通过飞信等通讯方式将信息提供给酒托女进行诈骗。

记者刘双 通讯员 欧阳华 李玉婷

标签:一审 被告 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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