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任免一批干部

江苏省政府任免一批干部

原标题:江苏省政府任免一批干部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6月24日电 (崔小粟)据江苏省政府网消息,近日,江苏省政府任免一批干部,具体情况如下:

经研究决定:

任命沈洪兵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校长;

任命王林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李建清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免去陈琪同志的南京医科大学校长职务;

任命胡刚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免去其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王长青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任命段金廒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任命黄桂成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任命方祝元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任命程海波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任命程革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徐桂华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孙志广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曾莉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吴勉华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正校级调研员,免去其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职务;

任命马家忠同志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级调研员;

免去翟天灵同志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刘伟冬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院长;

任命崔雄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何晓佑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谢建明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吕斌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俞锋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张承志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米如群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正院级调研员;

任命邹建平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正院级调研员,免去其南京艺术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陈世宁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级调研员,免去其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邱丽华同志的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策华同志的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丁晓昌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任命程建军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任命周成平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任命王仁雷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任命张勤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任命王国强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免去其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刘继红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任命潘文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王晓天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王家军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胡相峰同志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正院级调研员,免去其淮阴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崔新有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校长、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院长;

任命金南冬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

任命叶晓风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

任命张益彬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

任命吴进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

任命金丽霞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

任命尤佳春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兰亚明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王玮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顾鼎竞同志为江苏开放大学副校级调研员,免去其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唐金土同志的江苏开放大学校长、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刘志彪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校长;

任命王开田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

任命鞠兴荣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

任命俞安平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

任命程永波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

任命乔均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黄建元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总会计师,试用期1年;

任命邱伟芬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华仁海同志为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免去王建明同志的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许承明同志的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焦富民同志的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蒋建清同志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长;

任命闵锦忠同志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荆晅同志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免去李廉水同志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李北群同志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叶建仁同志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张金池同志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孙玉坤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院长;

任命陈德静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曹雪虹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杨征宇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朱晓春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张仰飞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郑锋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左健民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正院级调研员,免去其江苏理工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王书城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级调研员;

任命吴中江同志为南京工程学院副院级调研员,免去其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刘泽南同志的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刘志远同志的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袁银男同志为苏州大学副校长(正校级),免去其南通大学校长职务;

任命夏东民同志为苏州大学正校级调研员;

任命江涌同志为苏州科技学院院长,免去其苏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志刚同志的苏州科技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姜建明同志为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曹雨平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院长;

任命董存田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周全法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崔景贵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周兰珍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常州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侯文华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谢忠秋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施步洲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副院级调研员,免去其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沈永祥同志为江苏理工学院副院级调研员,免去其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袁寿其同志为江苏大学校长;

任命宋余庆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

任命程晓农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

任命陈龙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

任命施卫东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

任命梅强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

任命张济建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

任命缪子梅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

任命李洪波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免去易中懿同志的江苏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柏晓宏同志的江苏大学副校级调研员职务;

 

任命黄建晔同志为扬州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芮鸿岩同志的扬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郭荣同志的扬州大学正校级调研员职务;

任命程纯同志为南通大学校长;

任命江应中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淮阴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高建林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长;

任命董正超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长;

任命丁斐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长;

任命蒋乃华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樊小东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姜佩剑同志为南通大学总会计师,试用期1年;

任命顾菊平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杨礼宾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级调研员;

任命包志华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级调研员,免去其南通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周建忠同志为南通大学副校级调研员,免去其南通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彭怀祖同志的南通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陆少林同志的南通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朱林生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院长;免去其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杨亚军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纪丽莲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施军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命周军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周俊波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赵宜江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力量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级调研员,免去其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张强同志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级调研员,免去其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秦志林同志的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李北群同志为淮阴工学院院长;

任命吴建华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许兴友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朱晓文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陆为群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杨正亚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张有东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陈明辉同志为淮阴工学院正院级调研员;

免去朱汉清同志的淮阴工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金叶玲同志的淮阴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史金飞同志为淮海工学院院长;

任命宁晓明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刘永强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舒小平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杜军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李梅英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王洪法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任平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校长;

任命周汝光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郑元林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方忠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钱进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免去其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任命刘广登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黄军伟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蔡国春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何保全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级调研员,免去其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超同志的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郑葵阳同志为徐州医学院院长;

任命赵世鸿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长;

任命印晓星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长;

任命徐开林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长;

任命蔡红星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长;

任命徐海波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郑骏年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高嘉玺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级调研员;

免去吴永平同志的徐州医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许承明同志为南京晓庄学院院长;

免去王国聘同志的南京晓庄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李文虎同志为常州工学院院长;

任命吉飞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汤正华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李江蛟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张红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朱海山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王传金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林慧钦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级调研员,免去其常州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陈志伟同志的常州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张新科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院长;

任命沈超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宋农村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殷惠光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王冬冬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刘洋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李苏北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韩宝平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正院级调研员,免去其徐州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张仲谋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级调研员,免去其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郝朝军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级调研员,免去其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王英伟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级调研员;

任命易中懿同志为省农业科学院院长;

任命常有宏同志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任命郑建初同志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任命余文贵同志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任命周建农同志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任命刘贤金同志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黄俊同志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免去严少华同志的省农业科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庄娱乐同志为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所长;

任命郭忠仁同志为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

任命李维林同志为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

任命冯煦同志为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

任命姚东瑞同志为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

任命宇文扬同志为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副局长;

任命周春林同志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院长;

任命张毅同志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方仪同志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王钧铭同志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免去张旭翔同志的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晏仲超同志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免去马能和同志的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席海涛同志为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免去陆国平同志的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吴访升同志为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颜惠庚同志为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正院级调研员,免去其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孙兴洋同志为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免去刘金存同志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田敏同志为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陶书中同志为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程淮中同志为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孙进同志为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免去吴光林同志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万健同志为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秦志林同志为南通职业大学校长;

免去管德明同志的南通职业大学校长职务;

任命杜长江同志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免去刘润忠同志的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庞波同志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任命蒋留生同志为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缪正宏同志为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院长;

免去成海钟同志的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正院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赵发荣同志的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正院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强国同志的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校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焦建华同志的泰州学院副院级调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