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被毁 村民拦车要说法 起争执 一村妇被撞身亡
原标题:路被毁 村民拦车要说法 起争执 一村妇被撞身亡

被毁坏的村路
甘肃省环县公安局定性为交通事故 村民对此提出异议
在甘肃省环县的辛拾里村,“油”这件并不受欢迎的东西最终演变成了血的悲剧。自从2008年中石油长庆油田的采油厂进驻这里以来,村民们就村路被毁之事与之周旋争执;直到三天前,一名村民因油田司机的“一脚油”命丧车轮之下。
修路之争
6月3日早8点半,几名辛拾里村的村民聚集在村口的“主干道”上,堵住了三辆大型测井作业车的去路。很快,从四周的农田里聚集过来五六名村民,加入了又一起拦路交涉事件。自从2013年春节以后,类似这样的狭路相逢“多得数不清”。
三辆来自中石油长庆测井公司的大车,被截停在了开往中石油长庆油田采油二厂油区的路上。此时双方脚下的这条“狭路”,是在211国道和油区之间通行的必经之路,是辛拾里村口的主干道,这条路本身也是双方争执不下达一年多的原因所在。
“2008年之前,这条土路就是三米宽,也足够我们老百姓走了,”村民胡继伟说,“但是自从‘石油’上的人来了以后,成天从这里过大车,有油罐车,有拉开采设备的卡车,把这条路轧得不成样子。晴天是沙土,雨天是泥水,坑坑洼洼,积起来的泥有五六十厘米厚。最关键的是,扬起来的沙尘把周围几百亩的庄稼都毁了。”
据介绍,在县乡两级政府的推动下,中石油长庆油田采油七厂、二厂方面从2008年起先后承诺说要修路——把原先3米宽的泥土路扩宽,改建成8米宽的砂石路。但目前,这样的待遇只有邻近的红星村享用到了,从211国道下来,红星村前3公里长的土路被翻修得宽阔平整,但辛拾里村前的3公里土路依旧不堪入目。“山沟里本来交通就不便,这条‘主干道’还被毁坏了。连摩托车都不能骑。”村民说。
红星村的“成功经验”,就是拦车,逼迫“石油”的人给修路。
故意伤害?
6月3日上午,包括王彩霞在内的八九名村民站在这条“狭路”上,在2013年邻村取得“斗争成功”后,无数次采取同样的方式和油田方面交涉。据称过程“无冲突”。
但没有人想到,对方此次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方式。中午12点过后,几名村民交涉无果后回家,留下了王彩霞和另两位村民。正当另两人“下了台阶”暂时离开“狭路”时,打头的一辆测井车的司机踩动了油门,王彩霞倒在轮下,当场死亡。
“当时从点火启动到停下,那辆车就走了5-8米。”死者的叔叔王维国说,“前轮把我侄媳妇带倒,后轮从头和胸口上碾过去。当时就面目全非了。”
王彩霞倒在了小山坡下依然坑洼的泥土中。村民们普遍认为她是被蓄意撞死的。
“当时在场的那两个村民说,车启动得很突然,一下子就点着了火,然后就开了那几米。之后司机直接下了车,跑到县里自首去了。我们认为,他当时一定是接到领导的指令,就是要冲过去了。”胡继伟说,“所以我们认为这一定是故意伤害。之前一上午时间都在对峙,这时候他无视车前面站着的活人。”
交通事故?
经过调查,环县公安部门得出了不一样的结论。
昨日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致电环县公安局办公室,得知此案正“由交警大队主办,刑警大队协办”。“交警大队先受理,根据现场的证据还有情况,把案件性质确定了以后,看属于哪个部门办就归哪个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说。
稍晚些,环县交警大队队长叶茵明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件已被认定为交通事故。
“家属这边提出了异议,但我们和刑警大队进行了现场勘查后,并没有做出刑事案件的认定,没有认定受害者一方提出的‘故意伤害’,这个案子就属于交通事故。当时,车辆在启动时人没在前面,之后车跟人突然相遇,车在通行的过程中把人轧死的。”叶茵明说,“实际上追究起来,村民拦截车辆的行为也不合法,不过最终造成的后果很严重,还是要赔偿的。”
昨天下午,在交警大队的主持下,受害和肇事双方在一起座谈协商。中石油长庆油田方面出面了来自安全科和事故科的许姓、李姓两位领导。据警方介绍,对于人员伤亡,按照我国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处理。昨日,北青报记者没能联系上中石油长庆油田采油二厂。
死者的叔叔王维国表示,对于“交通事故”的性质认定不服,还在努力要求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村民们的难过之处在于,如果这几公里路能够修好,如今因拦截车辆而起的悲剧本可以避免。“采油七厂推给采油二厂,二厂再推回给七厂,这么多年就是没能给修一下路。”胡继伟说。文/本报记者 薛雷
供图/杨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