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作开发公告
2014年06月03日 07:03
来源:广州日报
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一经济发展留用地,现向社会公开邀请有诚意、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及相关企业参与合作。现将具体合作事宜公告如下:
原标题:土地合作开发公告
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一经济发展留用地,现向社会公开邀请有诚意、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及相关企业参与合作。现将具体合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单位: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二) 项目名称: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樟盛广场开发项目。
(三) 项目地址: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大井尾(番禺区天安节能科技园旁)。
(四) 项目简介:该地块属于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的经济发展留用地,面积:68亩,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地块权属已确权。
二、 合作方资格要求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以上。
(三) 合作方在取得开发权后必须自行开发,不得转让及变更法人进行开发。
(四) 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资金筹措能力。
(五) 企业财务状况及社会信誉良好。
三、 洽谈诚意金
凡报名洽谈的企业需要交洽谈诚意金人民币2000万元,如终止谈判,则无息返还该洽谈诚意金。
四、 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一)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
(二) 交纳人民币2000万元洽谈诚意金(中选后转为合同保证金),划入樟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指定账户的银行入账证明材料。
五、 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 本邀请公告日期自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9日下午5时止。公告期内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到报名地点报名。
(二) 报名及领取资料地点
报名地点: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
联系人:方钜联 手机:13902389760
冯润基 手机:13798082939
招商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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