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户口随母孩子初中该在哪读?

父母离异户口随母孩子初中该在哪读?

原标题:父母离异户口随母孩子初中该在哪读?

市民潘小姐:我的小孩出生于广州市,户口随母亲,有越秀区户口。当年随父居住于海珠区,为方便照顾,读小学时选择了海珠区的小学,但户口并没有迁移到海珠区。现父母离婚,小孩归母亲抚养,在越秀区居住,在海珠区小学读5年级。等小升初的时候,如果按电脑派位,初中应该按户口地段中学分配?还是按就读小学对应的中学分配呢?

广州市教育局:根据《2014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因特殊情况需回户口所在的居住地升学者,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所在居住地的区、县级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经户口所在居住地的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回户口所在区(县级市)的居住地升学者,按户口所在区(县级市)升学办法入学。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在民办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回户籍所在区(县级市)申请入学,按该区(县级市)升学办法入学。小学升初中的学位分配办法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

信息时报记者 王智汛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