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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企业为何申请撤销武装部?


来源:解放军报

为弄清问题缘由,军分区领导深入全市20多家设立武装部的规模企业,特别是6家申请撤销武装部的企业,逐一了解情况。很快,问题的根源浮出水面。

原标题:六企业为何申请撤销武装部?

导 读

在企业中开展武装工作,是《国防法》《兵役法》《国防动员法》等国防法规明确规定的要求,是落实基层武装工作、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举措。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速发展,企业武装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如何推动武装工作与企业发展相协调、军事训练与生产经营相促进、国防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是新形势下加强武装工作的重要课题。安徽省滁州军分区就此所做的探索,值得关注。

近期,安徽省滁州军分区派出工作组,对市区多家企业民兵整组进行点验。滁州霞客集团武装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将50多名民兵集结完毕。在随后进行的防暴演练中,民兵们一套盾牌操打得虎虎生威,赢得了阵阵掌声。

而就在去年下半年,当地包括霞客集团在内的6家企业,曾提出撤销武装部的申请。此次整组点验中,这些企业编组的民兵分队均表现出良好状态,企业领导也表示要进一步抓好武装工作。此外,另有3家非公企业主动申请编兵,掀起了企业民兵建设的热潮。

企业武装工作何以由冷变热?谈及感悟,军分区政委赵宁元一语破的:“关键要让战斗力建设与生产力发展同频共振。”

6家企业申请撤销武装部

前些年,位于滁州市城区的霞客集团因党管武装制度落实到位、民兵战斗力强,多次被省军区、军分区表彰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成为当地企业武装工作的一面旗帜。

然而,这样一个标兵武装部,在去年7月军分区组织的临时拉动演练中,表现却令人大跌眼镜:被抽点的民兵到位率只有60%,且军容不整,作风松散。事后,霞客集团所在区人武部准备对其武装部实施帮带时,却收到企业申请撤销武装部、解散民兵分队的报告。

更让人武部领导没想到的是,年底参加区武装工作例会时,得知消息的另外5家企业,竟然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

6家企业武装部申请“摘牌”,这一情况被迅速上报军分区党委。

企业武装工作为何难开展

为弄清问题缘由,军分区领导深入全市20多家设立武装部的规模企业,特别是6家申请撤销武装部的企业,逐一了解情况。很快,问题的根源浮出水面。

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企业领导注重落实《劳动法》,却忽视了《国防法》,认为抓经济是本行,抓武装算“瞎忙”。民兵工作存在摆不上位、挂不上号的问题。久而久之,企业武装部成了“摆设”,甚至被视为“累赘”。

人员定岗难抽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主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组织开展民兵工作怕影响生产。特别是企业实行定人定岗制度,“一个萝卜一个坑”,不愿意抽调人员参加民兵教育训练。

编组训练不科学。调查中,军分区领导也查找了人武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一些人武部开展民兵编组和教育训练时,与企业运转机制有冲突。比如:有的人武部在一个企业编兵过多,增加了企业负担;有的开展民兵工作方法不灵活,没有充分考虑企业生产任务;有的安排民兵教育训练时,未与企业生产时间很好衔接。

战斗力与生产力同频共振

“企业武装部是依据国防法规设置的,其性质与地位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撤销。但我们要积极解决武装工作与企业生产间存在的矛盾,力争实现兴武与强企的双赢!”军分区党委深入研究后,走出了加强企业武装工作的“三步棋”。

把民兵组织与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抓。军分区联合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将武装工作与党组织建设一起抓、同步建,增强各级党组织抓武装工作的责任感。让企业家成为企业武装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他们学习国防知识,进军营过“军事日”,在耳濡目染中形成共识:企业负有国防义务,开展武装工作义不容辞。

把民兵活动与企业生产结合起来抓。军分区广泛征求辖区企业意见后,合理调整企业民兵工作:在民兵分队设置上,尽量结合企业生产特点组建分队;在兵员编组上,少编一线员工,同时改变一个企业一个分队的传统编组模式,推行跨单位编组;在组训方式上,采取大集中、小分散的形式组织,压缩不必要的集中训练;在时间安排上,统筹考虑训练要求和企业生产制定训练计划,分批组织实施。

把军事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抓。军分区要求各人武部组织民兵攻坚克难,拼搏进取,为企业发展壮大贡献力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引导民兵在企业生产和技术革新中站排头、当标兵,在抗洪抢险、警卫安保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突击队作用,推动军事效益和经济效益共同提高。

标签:党组织 军分区 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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