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工程师坠亡排除他杀 难断出意外还是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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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工程师坠亡排除他杀 难断出意外还是自尽

原标题:图文:工程师坠亡排除他杀 难断出意外还是自尽

保险公司拒赔意外伤害险 家属告上法庭赢了官司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袁黎 湖北日报大学生记者团龙文凤 通讯员刘嘉

去工地开会的工程师,突然从高处坠落身亡。警方勘验排除他杀,安监部门也排除了生产事故的可能。但死因究竟是意外事故还是当事人自杀,无法得出结论。

家属悲痛之余,得知工程师生前已由公司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于是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15万元。而保险公司认为,既然不能断定是意外,那就有理由怀疑当事人是自杀,因此拒绝理赔这笔意外伤害险。

双方诉至法院,最终家属方胜诉。昨日,审理该案的武昌区法院透露,保险公司应予理赔总共15万元保险金的判决,已于今年2月正式生效。

工程师坠亡在工地

去年元月7日早上8点多钟,武汉某石化工程企业的司机老胡将公司乙烯项目管理部的总监理工程师老陈送去位于青山的项目工地,老陈说当天上午要在工地上开一个会。

可是一个小时后,老陈却被人发现死在了工地上。

事发后,死者老陈的一个同事郑先生向警方回忆,当时他正在乙烯裂解炉装置区由下而上逐层检查,在10层的楼梯口恰好碰到老陈下楼梯,两人还互相打了招呼,“陈工看上去一切正常。”然而,几分钟后,老郑就听到一声闷响,回头一看,发现竟是老陈从8、9层楼间的拐角休息平台坠落下去。

救护车赶到现场,证实坠楼的老陈已告不治。警方经现场勘验、走访后,采信了郑先生的说法,并排除了死者系他杀,认定老陈是从8、9层楼之间的平台坠亡。此间,安监部门也对死亡现场作出调查,排除了发生生产事故的可能。

死因不明保险不愿赔

老陈的突然死亡,给家里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据了解,50岁的老陈上有父母,下有孩子。

在处理老陈后事的时候,家人得知公司曾为他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团体险,最高可赔付15万元。家属持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要求,但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

保险公司认为警方只是排除他杀,而安监部门更排除了生产事故死因,因此不能断定这是一起意外事故。“也有自杀的可能呀。”保险公司说,根据保险合同,意外伤害险只有在工作场所因意外伤害死亡,才能给予最高即15万元理赔,而老陈的死亡原因还是一个谜团,他们不能赔付。

家属无奈将保险公司诉至武昌区法院寻求解决。

法官判决必须理赔

是意外事故伤害还是自杀?现场没有监控录像,确实难以认定。

武昌区法院审理该案后,于今年2月作出了判决,判保险公司应向死者家属赔付15万元。

促成法院如此判决的一份重要证据,就是事发后,老陈所在公司及社保局对他作出了工伤认定,认定其为工伤死亡。“如果是自杀,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判案法官昨日告诉记者。

“更重要的是,保险公司若要以自杀理由拒赔,就必须有证据证明他是自杀,仅凭怀疑不能免赔。”这名法官说,综合几个因素判断,老陈的坠亡符合保险里要求的意外事故情形,保险公司应在判决生效10日内如约赔偿这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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