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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房管局副局长受贿获刑11年半


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南沙区规划和国土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沈耀军,收取多名企业老总现金、购物卡、苹果手机等财物,共计150余万元,并帮助行贿人解决土地等问题。近日,沈耀军一审以受贿罪,被南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原标题:南沙房管局副局长受贿获刑11年半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南沙区规划和国土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沈耀军,收取多名企业老总现金、购物卡、苹果手机等财物,共计150余万元,并帮助行贿人解决土地等问题。近日,沈耀军一审以受贿罪,被南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法院查明,2009~2013年期间,沈耀军先后收受多名企业负责人贿款,在南沙区“心意华庭”房地产项目、“金龙苑”房地产项目及南沙区相关土地开发权等事项中,为行贿人提供帮助。所收受的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27万元、港币30万元和iPone5手机1台,及珍珠项链、玉镯等财物,其中索贿13万余元。

2013年6月26日,南沙区纪委对其采取双规措施,沈耀军交代了犯罪事实,并于第一次庭审后,退回赃款153万余元。

此外,沈耀军检举揭发方某波行贿南沙区土地开发中心某副主任和广东省国土厅某副处长受贿,但其举报内容至今未能查证属实,法院不予认定立功。南沙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沈耀军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45万元。

沈耀军简历

沈耀军,1963年生,广东省饶平县人,大学文化。

2007年11月27日起,任广州市国土房屋管理局南沙区分局副局长(正处级);

2009年6月9日起,任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南沙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10年1月28日任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南沙区分局党组副书记,同年1月29日任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南沙区分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国土和房屋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用地管理、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等工作。

标签:广州市 南沙区 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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