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冒充“红豆”公司3人非法集资136万获刑


来源:华商晨报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汤洋)李某等人冒充“红豆”公司,以销售返利为名,以高利回报为诱饵,非法集资136万元。

原标题:冒充“红豆”公司3人非法集资136万获刑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汤洋)李某等人冒充“红豆”公司,以销售返利为名,以高利回报为诱饵,非法集资136万元。

昨日,东陵区人民法院发布此案判决结果,李某等三人已经分别获刑,其余人被另案处理。

2007年6、7月份,李某与孙某、栗某、汪某租用沈阳市东陵区的写字间,冒用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集资诈骗活动。2007年7月至9月间,李某、汪某、栗某、孙某等人共吸收29人投资,共计非法集资136万余元,扣除返利部分,实际诈骗93万余元。

2010年3月,孙某涉嫌犯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孙某今年47岁,曾有诈骗和交通肇事前科。2010年7月,李某涉嫌犯聚众斗殴罪,被警方抓获。2011年6月末,汪某前往公安机关自首,并自愿退还集资诈骗款10万元。

昨日,东陵区人民法院发布此案判决结果,汪某三人一审被判犯集资诈骗罪,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李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0万元。孙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1万元。其余人被另案处理。

标签:李某 孙某 汪某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0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