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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不用再自证“单独”啦


来源:羊城晚报

《通知》指出,“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时,申请材料只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双方只需携带上述证件到规定的审批机构领取并填写《“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即可一站式办理全部手续。

原标题:终于不用再自证“单独”啦

羊城晚报讯 记者夏杨、通讯员粤卫信报道:由于开证难、审批复杂,广东虽有“单独二孩”政策,还是让很多“单独”夫妇一肚子苦水。7日省卫生计生委传出好消息,已向各地下发了简化申请审批手续的通知,规定不需再开证明和盖章,只需“四证一表”即可申请办理。

《通知》指出,“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时,申请材料只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双方只需携带上述证件到规定的审批机构领取并填写《“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即可一站式办理全部手续。

这意味着,申请“单独两孩”的夫妇既无需父母回户籍地开具独生子女证明,也无需再持《再生育申请表》回各自单位盖章,申请流程大幅简化。此前需要提供的头胎子女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亦不再需要。

独生信息本来应该计生部门去核查,为何让群众自己开证明?对此质疑,《通知》中明确了由审批机构内部核查的机制,要求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后,应通过查询人口信息系统和计生奖励发放系统(主要核查申请人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情况)核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即时办理审批手续。

而通过以上系统无法核实、申请人填报资料与计划生育档案信息不一致或有群众举报的,《通知》指出,应通过联系或实地走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进一步核查。“省计生委将把信息核查工作纳入各地各单位的计生年度考核,不积极配合信息核查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责任。”

《通知》还给出了父母单位或村居委开具证明的统一格式,该证明由村(居)委或单位出具证明即可,不要求两者兼备,如果父母为初婚的,由其中一方提供即可。

记者还留意到,通知还要求审批机构设立“绿色通道”。规定各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对政策实施前已怀孕的“单独”夫妇,应尽量缩减审核时间,切实做到快接、快审、快批。

标签:申请人 证件 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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