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情割不断
原标题:乡情割不断
宋德明 贺方
2014年4月25日,在河南省社旗县检察院的努力下,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家属专程来到服刑人员宋海江家中看望,坦诚地说道:“乡情割不断,在宋海江服刑期间,家里有什么困难,打个招呼,大家一起面对,一起渡过难关。”见此情景,宋海江的父亲主动伸出了粗糙的手,与被害人家属握手言和。
2013年7月23日20时许,社旗县苗店镇村民宋海江和同村两名村民相约到附近树林中捉鸟,路上与本村村民宋海林相遇。因宋海林无意中用手电筒照了宋海江一下,宋海江勃然大怒,将宋海林打倒在地,并对其拳打脚踢,致使宋海林的肋骨和头部等多处被打伤。经鉴定,宋海林的伤情构成轻伤。
2013年9月20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宋海江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移送社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翻阅卷宗后,决定提审宋海江。但在看守所,宋海江拒不承认其殴打宋海林的犯罪事实。无奈之下,承办检察官决定询问现场两名目击证人,但令人意外的是两名证人也支支吾吾,说当时他们在宋海江的前面走,听到宋海江与宋海林发生争执后就往回走,只看到两人发生争吵,没有看到有殴打的场面。
而与此同时,被害人宋海林及其家属多次找到承办检察官,要求依法追究宋海江的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宋海江的父母也多次来到检察院,称其儿子没有殴打他人,要求无罪释放,否则就到市里、省里甚至北京讨说法。
案件一时陷入两难境地。承办检察官审阅着本案证据,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退补期间,公安干警多次对两个现场目击证人做工作,希望目击证人能够如实提供证言,讲出案件的真相。但两名证人一直强调没有看到打架的情况发生。在问及被害人身上为何会有伤痕时,两名证人不是闭口不谈,就是说不清楚。
2014年1月15日,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但卷宗中仍没有有价值的证据。承办检察官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决定对本案自行补充侦查。
承办检察官针对两名证人的不同性格特点,制定了询问策略,讲明作假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先后十余次从情理法等多方面对他们进行释法说理,引导证人与被害人换位思考。最终,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届满前三天,证人告诉承办检察官,之所以说谎,是考虑到自己与宋海江是最要好的朋友,怕说出实情伤了友情,以后没法相处。最终,社旗县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将被告人宋海江起诉至社旗县法院。
2014年3月26日,社旗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海江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没有上诉。
因考虑到被告人宋海江和被害人宋海林同在一个村子生活,为使当事人双方彻底冰释前嫌,化解矛盾,承办检察官不仅向被害人讲解了有关国家民事赔偿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还从同宗同族、乡里乡亲等方面说明友好相处的重要意义。在检察官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一场被村民们认为因案结怨、一时半会儿不可能调和的矛盾得以化解。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旗县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