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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卖官”收300多万元


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一个区长、区委书记,“腐”到骨子里能有多大的能耐?卖官卖到手软,从人大、纪委、法院的领导职务,到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他收了钱都能搞定。近日,湛江坡头区原区长、区委书记梁必志因贪污受贿300多万,一审被江门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此外,坡头区副区长李国兴因受贿15万,一审获刑10年2个月。

原标题:区委书记“卖官”收300多万元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一个区长、区委书记,“腐”到骨子里能有多大的能耐?卖官卖到手软,从人大、纪委、法院的领导职务,到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他收了钱都能搞定。近日,湛江坡头区原区长、区委书记梁必志因贪污受贿300多万,一审被江门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此外,坡头区副区长李国兴因受贿15万,一审获刑10年2个月。

江门市中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2年,梁必志先后担任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区长、区委书记,多次收受贿赂共合人民币261.8万元,美金5万元。判决书显示,梁必志共有27单受贿事实,多数为帮助下属职务升迁,还收受贿赂,安排行贿人当中学校长,接受开发商贿款,解决群众上访问题等。

综合梁必志有索贿、自首和积极退赃等情节,江门市中院于近日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梁必志有期徒刑13年。记者另获悉,坡头区原副区长李国兴在一些项目开发和建设中受贿15万,一审被江门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

标签:中院 一审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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