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男子坐18年冤狱不会说不 出狱后保持监狱生活习惯

王本余目前还不太会用电冰箱。
信息时报讯 1996年11月,42岁的王本余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一蹲就是18年。北京警方2012年将真凶李彦明抓获。 2013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王本余强奸杀人罪名不成立。当月,王本余被释放,并获得了150万赔偿金。
4月26日下午,王本余结束在内蒙古包头的事务,回到了老家遂宁。四川新闻网记者第一时间和王本余取得了联系,在其家中对王本余进行了专访。
走进王本余的新家,70多平米的房子干净明亮,窗外的风景可以看到半个遂宁城。
王本余家中的摆设相当简单,除了电视、冰箱、饮水机等生活必需品,几乎没有多余的装饰。
记者在王本余的厨房发现,厨房里的鸡蛋和蔬菜已经全部坏掉,而冰箱里却空空如也,只有一些腊肉和香肠。看到这样的情况,王秀兰不免嘟囔了大哥几句:“叫你放冰箱不放,这下全坏了。”王本余咧着嘴,没有说话。
在监狱的18年里,王本余做纳鞋底子、编筐等各种工作。出狱后,王本余依然保持了监狱里的生活习惯,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每天6点多起床,6点半准时出门锻炼,锻炼完就去买菜。除了和家人呆着,剩下的时间王本余更喜欢看电视,或坐着发呆想事情。
在和记者接触的几个小时里,王本余不时接到各路媒体的采访电话。据记者观察,王本余从未直接拒绝别人的要求。
妹妹王秀兰告诉记者:“大哥本来就是个老实人,和我们生活了几个月,别人说什么,他就是什么,不懂得拒绝别人,不会说不。我觉得这是和他长期呆在监狱里养成的思维习惯有关,很难改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