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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27日电(记者王海鹰)山东省济宁市纪委近日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一批干部受到警告、开除党籍、撤职等处分。

原标题:山东济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27日电(记者王海鹰)山东省济宁市纪委近日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一批干部受到警告、开除党籍、撤职等处分。

任城区安居街道超编制租赁使用车辆、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经商办企业。济宁市纪委给予安居街道党工委书记刘恒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邹城市站东派出所原所长赵连华任职期间,私设“小金库”,安排派出所干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补贴补助和奖金福利,违规购买使用公车,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标签:撤职 干部 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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