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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人编“国家投建养老院”骗局敛财


来源:法制日报

其间,应有增在既无资金又无建设用地的情况下,找到被告人马永毅为其编造了虚假的《黑龙江二龙山绿色养老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黑龙江宾县永乐绿色养老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黑龙江二龙山国际老年养生健康城绿色生态爱心庄园可行性研究报告》、《黑龙江二龙山国际老年养生建康城绿色生态爱心庄园可行性研究报告》。2011年年初,应有增与苗树华相识后,以建设黑龙江中爱爱心宾县生态爱心庄园为名对外发包工程,应有增等人向前来洽谈的工程队谎称国家老龄委、民政部全额投资人民币数亿元,无需工程队垫资。同年7月,应有增以

原标题:三十二人编“国家投建养老院”骗局敛财

□本报记者张冲

重金购买虚假发改委立项批文,并通过贿赂手段在黑龙江省发改委主办网站进行发布。年过六旬的应有增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编织其在哈尔滨市二龙山建设豪华养老院的弥天大谎,让有实力的建筑商来抢活,骗取工程履约金。4月21日至25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应有增等32人涉嫌诈骗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同时对此案中涉嫌买卖国家公文、国有事业单位滥用职权等人员一并审理。

2010年7月,应有增虚报人民币500万元注册资本,在哈尔滨市宾县成立绿增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身为董事长的应有增邀请苗红、张友为股东,并聘请了姜斌为副总经理兼任总工程师、吴印德为副总经理。同年10月,应有增以先购买而后合作建设养老院为名,得到了宾县宾州镇永乐村一处16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随后,应有增又以该土地为建设用地的名义向宾县民政局申请建设宾县永乐养老院,并获得了相关批复。经过应有增、吴印德、姜斌共同预谋,决定以发包养老院附属水果、蔬菜大棚、大棚间公路、围墙工程为名,骗取施工队履约金。

其间,应有增在既无资金又无建设用地的情况下,找到被告人马永毅为其编造了虚假的《黑龙江二龙山绿色养老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黑龙江宾县永乐绿色养老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黑龙江二龙山国际老年养生健康城绿色生态爱心庄园可行性研究报告》、《黑龙江二龙山国际老年养生建康城绿色生态爱心庄园可行性研究报告》。2011年年初,应有增与苗树华相识后,以建设黑龙江中爱爱心宾县生态爱心庄园为名对外发包工程,应有增等人向前来洽谈的工程队谎称国家老龄委、民政部全额投资人民币数亿元,无需工程队垫资。同年7月,应有增以绿增公司名义与宾县宾州镇用了村委会签订了租用900亩农民耕地的合同,但仅支付1年租金,且在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对外大肆宣传在此兴建老年公寓。同年9月,应有增为造成其公司资金雄厚的假象,在未实际追加资金的情况下,将绿增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应有增花费两万元获得了联合国世界和平基金会(非法组织)人类和平慈善大使及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绿色生态养老基地主任、二龙山地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等称号,又对外发包黑龙江二龙山国际老年养生健康城大棚工程。12月,应有增在通过正规途径无法办理相关批文的情况下,出资人民币5万元,通过马永毅等人购买了虚假的黑龙江省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而后,应有增又出资人民币20万元,通过马永毅、苏一等人将虚假确认书发布至由黑龙江省发改委主办的黑龙江信息网上,造成该项目已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的假象,诱使被害人上当受骗。

此案另一被告人吴印德,自2009年与应有增相识后,在绿增公司任副总经理期间,对前来洽谈的被害人宣传、介绍老年公寓项目由民政部、联合国投资,无需工程垫资等,诱使被害人与绿增公司签订施工合同,骗取履约金直至案发。

姜斌于2010年9月经吴印德介绍,到绿增公司任副总经理兼工程师,并虚构了建筑类专业院校毕业曾供职大公司的经历及具有总工程师资格的身份,给他人造成绿增公司技术力量雄厚的假象。姜斌根据应有增提供的图纸,绘制了老年公寓效果图,向被害人进行讲解、介绍。2012年年初,姜斌按照应有增的指示,联系网络公司为绿增公司制作了网站,并用电脑软件在虚假的省发改委批文下方加注“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支持”的字样,诱使被害人相信项目是政府投资。

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应有增实施诈骗37起,诈骗数额高达人民币822.8万元;被告人姜斌、吴印德、马永毅等人系共同犯罪,诈骗数额不等;被告人王忠合、王文生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告人毛连松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被告人苏一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此案将择日宣判。

本报哈尔滨4月25日电  

标签:老年 养老院 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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