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孕妇遭小区保安殴打后流产 保安已被辞退

乌鲁木齐一孕妇遭小区保安殴打后流产 保安已被辞退

原标题:乌鲁木齐一孕妇遭小区保安殴打后流产 保安已被辞退

www.ts.cn 天山网   2014年04月25日 11:25:16  

杨东丽拿着西山老君庙派出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西山医院的尿检结果向记者讲述事情经过。

亚心网讯(记者秦金俐摄影报道)33岁的杨东丽家住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金域蓝湾小区15号楼,刚怀孕不久。4月6日早上,因为与小区保安发生争执,被打倒在地。4月19日因流血住院,诊断为疑似孕囊停止发育,23日确诊,怀孕50天的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停止生长。4月24日下午,杨东丽做了流产手术。她哭着说:“如果不是遭到保安殴打,我是不会流产的。”

事件 一张通知引发争执

事情要从4月6日说起,当天早上9点左右,杨东丽准备在小区门口的公示栏贴一张手写的通知。“楼上住着一对夫妇,刚搬来不久,每到深夜就发出噪音,我担心影响3岁多的儿子睡觉,想提醒他们一下,但又不好意思去说,就想贴个通知,请他们注意一点。”她说。

当她准备张贴时,一名女保安从保安室出来,告诉她不能贴。“我问为什么别人都能贴,我就不能?她态度不好,我就抱怨了几句,当然,说得有点难听。”她说,争执中,她电话响了。她在接电话时,女保安从房内冲出来打了她,将她推倒在地。

随后,杨东丽报警,民警将两人带到老君庙派出所了解情况。记者在杨东丽提供的一份派出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看到,两人发生争执的事实经过认定,女保安韩某被处以500元的行政罚款。

此时杨东丽刚怀孕不久,为了向警方和物业方证明“挨打的是孕妇”,她到西山医院检查后拿到了怀孕的诊断结果。“我就怕肚子里的孩子有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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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 孕妇流产纸指涉事保安

4月11日,杨东丽因身体不适住进医院,4月15日出院。4月18日晚,她的下身出现流血症状,4月19日到医院检查,诊断为疑似孕囊停止发育。23日,正式确诊。“医生告诉我,孕囊停止发育不排除与被打有关”。

杨东丽的丈夫王树发说,夫妻俩一直希望再生个孩子,“发生这样的事对我们打击很大。”他认为,保安殴打业主,物业公司也应该承担责任。

4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负责金域蓝湾小区物业的物业公司办公室,一位姓赵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当事保安因为殴打业主已经被解雇。他强调,这件事情是保安个人行为,与物业公司无关。他说,事发后,物业公司立即派车将杨东丽送到医院检查。当天还派工作人员去找了杨东丽楼上业主,协调噪音的事。事发两天后,公司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去了杨东丽家慰问。

记者询问保安韩某电话,赵经理没有透露,记者最终无法联系到涉事保安。赵经理说,当事保安已经缴纳了行政罚款,当天之所以不让杨东丽贴那个通知,是因为通知内容涉及别人隐私有些不雅。

结果 赔偿未谈拢或打官司

据了解,目前杨东丽一家和女保安之间的赔偿还没有达成一致。

“我们要1.5万元的赔偿,事发后,我爱人就没法上班了,后面肯定还要休养一段时间,这只是两个月误工费加上医疗费。现在对方只赔3000元,连一个月的误工费都不够。”王树发说。

赵经理说,当事保安表示,如果杨东丽不接受3000元赔偿,可以走法律途径。

“我们认为,除了当事人,物业公司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实在调解不通,我们打算走法律途径。”王树发说。

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康明远说,如果能证明流产与被打之间的关系,可以进行追偿。涉事保安是在当班期间发生的打人事件,属于职务行为范畴,其所在的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之后物业公司可以向当事保安追偿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