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流死亡病例统计采用新口径
2009年11月09日 12:55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11月9日电 今后中国内地报告的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中,将包括不少甲型H1N1流感已经治愈,但是因为基础性疾病治疗无效而死亡的患者,因此,短期内报告的甲流死亡病例可能会快速攀升。

11月4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凡“甲流”病毒实验室检测为阳性者,“甲流”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在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包括转院、转科,都视为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中死亡的,无论有无基础性疾病,是否混合其他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感染,均纳入“甲流”死亡病例报告的范围。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与应急处理办公室主任冯子健表示,国际上死因分类有一个规则,如果有一种传染病,又有其他的疾病,要将传染病作为根本死因,这样的死因分类有利于凸显传染病的公共卫生意义。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说,采用新口径,符合当前国际上“甲流”死亡病例统计的通行做法,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中国内地“甲流”死亡病例的监测工作,及时研判“甲流”的危害程度和防控形势。

邓海华强调,这种新的死亡病例报告方法开始实施以后,短时间内报告的数还会快速攀升,因为最起码以前有可能没有按照这个报。因此,如果最近几天死亡病例增加,并不是说疾病一下变重了,只是统计方法、统计口径和国际接轨了,并不能说明与之前的预测有什么太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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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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