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控中心:流感症状者勿带病工作
2009年11月05日 07:15新闻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综合法制晚报、新华社报道

在甲流疫苗接种过程中以各种名义乱收费的行为,以及学校借机强制学生接种普通疫苗牟利的行为,性质恶劣的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乱收费可追究刑责

记者上午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我国部分地区进入了流感高发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保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国家发改委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甲流疫苗接种过程中的各种乱收费行为。

国家发改委强调,对少数单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在疫苗接种过程中以各种名义乱收费的行为,以及学校借机强制学生接种普通疫苗牟利的行为,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要从重、从快查处。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带病工作不提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与应急反应办公室主任冯子健4日表示,民众如果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在家里休息,等症状消失以后再上班。带病坚持工作在这个时候不值得提倡。

“各个社会组织都要配合,各单位领导需要理解并采取措施,鼓励员工病休,等症状消失24小时后再上班。”他说,“这样既有利于整个社会预防,也有利于防止流感在单位的传播和暴发。”

症状消失学生才可复课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与应急反应办公室主任冯子健4日表示,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中,学校停课应以病休学生数量为依据,学生复课应以流感样症状消失为标准。

他指出,学校采取停课措施主要判断依据应该是病休的孩子数量是否已经使正常的教学活动不能进行下去。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如果有30%的学生不能上课,就可以停课。学生如果出现流感样疾病,或者是急性发热感染症状,就要在家休息,不要再上学,做到这一点,对预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暴发有很好的效果。

(本文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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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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