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0日,西班牙民众在马德里郊区的一处政府就业办公室门前守候。
西班牙卫生部门提供给本报的资料表明:“残疾的,年迈的或由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都在《救济法》照顾的范围内。”西班牙卫生大臣特立尼达·吉门内斯表示,将完善救济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让依赖者得到更合理的照顾。
母亲的死,让马力·德尔·马丁对政府救济制度的执行效率非常不满。
人去世后救助申请才获批
马丁一家住在西班牙哈恩省。2008年5月,按照西班牙《救济法(dependence law)》规定的程序,马丁同姐姐一起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希望获得一笔救助金,以便更好照顾身体状况欠佳的母亲。
马丁的母亲需要24小时看护。9个月后,马丁一家的申请获批,当地政府为他们提供了一笔救助金。
不过,马丁认为这笔钱来得太迟了,因为母亲早在救济申请获批前10天离开人世。随后,当地政府以当事人在救助申请获批前已去世为由,要求其家人返还这笔钱。
马丁认为这不合理,况且“我们已花掉了这笔钱”。马丁称,在(申请获批前的)9个月时间内,是他和姐姐掏腰包来照顾母亲的。
马丁抱怨说,如果以去世发生在申请获批前为由,就要他们返还这笔钱,这不公平。“政府为什么不能提高工作效率,早一点审批通过(我们的申请)呢?”
最大受益群体为老年人
让马丁一家有着复杂情绪的《救济法》由西班牙首相萨帕特罗倡议建立,并于2007年1月1日正式执行。这是西班牙继普及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和福利金制度之后的又一项重要福利政策,堪称该国“第四大福利支柱”。
西班牙卫生部门提供给本报的资料表明:“残疾的,年迈的或由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都在《救济法》照顾的范围内。”
依据该法,受益最大的群体就是老年人。因为残疾人或疾病人群则有其他政策予以倾力扶持,而《救济法》出台以前,老年人只能依靠家人照顾或进入老人院,未有政策对此类群体予以关照。
自《救济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老人可享受在家接受政府雇工的看护、有补贴入住老人院或入住各种护理中心等优待措施,并获得一笔救助金,真正实现“老有所依”。
萨帕特罗坦言“不容易”
《救济法》草案于2006年3月5日完成,4月20日获得内阁通过。11月30日,国会议员以绝对多数通过了《救济法》草案,并定于2007年开始实施。
《救济法》实施周期为8年,即终止期是2015年。在此期间,西班牙政府计划投资126.38亿欧元资金,与此对应的是,西班牙17个自治区合计要投入相同资金。
自该法实施后,西班牙首相萨帕特罗曾坦言“不容易”。
截至2007年年底,超过30万人向政府提出了申请,仅有不到3万人获得了政府的救助,而政府当年设定的救助目标是20万人。
但从次年开始,随着《救济法》磨合期的结束,各地政府加快了开放申请、评估和发放救助金的速度。
截至2010年1月,已有120万人申请此类援助,获批申请者已占申请总人数的72.7%,为87.24万人,其中有48.6万人已获救助。
依赖程度分三个等级
西班牙“老人和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数据显示,2004年,西班牙带有严重残疾或不能自理的人数约120万,其中73%的人年龄在65岁以上。另有超过160万人需要各种支持和看护,所以《救济法》适用的人群总数高达280万。
西班牙总人口约为4615.78万。
西班牙卫生部门提供给本报的资料称,《救济法》将个人对看护的依赖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等级为中等依赖。这类人群需每天一次或有限看护。
第二等级为严重依赖,这类人群需要通过照顾来完成基本的日常活动。他们每天需要两到三次看护,但不需要24小时或过长时间照看。
第三等级为高度依赖。这类人群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处于体能障碍、神志混乱状态,必须得到全天候的个人看护或多人看护。
依据评估情况,如果依赖者符合上述标准,政府将根据情况安排依赖者的护理类型,可由家庭聘请护理人员,也可以选择政府出资聘请依赖者的家人监护,也可以直接要求政府给予少量经济补贴。
根据护理类别的不同,依赖者的家人最多可获每月500多欧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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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颜颖颛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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