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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网络监管:韩国强制推行实名制 美国监控且侵犯
2010年02月01日 07:32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近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就“互联网自由”问题发表演讲,指责中国的互联网管理政策,影射中国限制互联网自由。实际上,互联网的绝对自由是从来都不存在的,因为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一致用不同措施对网络进行监管。

据新华社电 韩国是世界上最早设立互联网审查机构的国家。早在1995年,韩国国会就修改通过了新的《电信事业法》,将“危险通信信息”作为管制对象,并根据该法组建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接受不良信息举报,对网络进行监察,对网络纠纷进行仲裁,关闭国内非法或不健康网站,屏蔽国外不良网站。2008年,韩国政府新成立了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承担了上述职责。

设立专门法律

2001年,韩国先后颁布“不健康网站鉴定标准”和《互联网内容过滤法令》,在法律框架内确立信息内容过滤的合法性。同年,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经过审查鉴定,提出一份包含11.9万个网站地址的“黑名单”,要求韩国互联网服务商加以屏蔽。

其实在崔真实自杀之前,“网络暴力”就已经在韩国引发一系列悲剧。2005年6月,一名女孩因未清除其宠物狗留在地铁座位上的排泄物,被人用手机拍下后传至网上,因而遭到“人肉搜索”,最终患上精神疾病。2007年初,一名韩国当红女歌手也因不堪忍受网络恶毒言论自杀身亡。这些事件促使韩国民众对是否应为网络留言负责进行反思。

部分“实名制”

为规范上网行为,减少网上不良信息,韩国政府逐步推行“网络实名制”。2005年10月,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韩国政府发布“网络实名制”规定。根据该规定,网民在网站留言、建立和访问博客时,必须先登记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认证方可使用。

2006年年底,韩国国会通过了《促进信息通信网络使用及保护信息法》修正案,规定主要门户网站在接受网民留言、发布照片和视频等操作前,必须先对网民个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记录和验证,否则将对网站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的罚款。由此,韩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强制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

2007年6月,韩国日访问量超过30万人次的35家主要网站开始陆续采用实名制。从2009年4月开始,采用实名制的范围扩大到日访问量超过10万人次的其他153个网站。

经过数年推动,虽然围绕“网络实名制”的争议仍然存在,但许多韩国人对此已能平静接受。

美国:

监控公众网上活动

美国向来标榜自由的市场经济,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对互联网业毫无管控,任其自由发展。事实上,美国为互联网管理制定了严格的法律。

在互联网言论方面,尽管美国有法律规定保护互联网言论自由,但却用复杂的法律术语,将“言论”分为纯粹言论、象征性言论以及附加言论三种,并且表示,由于这三种言论给社会秩序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大小不一,因此有必要用不同的法律界限来对它们进行管控。例如淫秽、煽动性、涉及种族、犯罪、恐怖活动等内容,都在政府和互联网组织的管控范围之内。在美国,至少有26个州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法案,明确要求公共图书馆、学校、家庭等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获取淫秽等有害信息。同时,美国是世界上最主要的过滤软件生产国,世界各国封堵信息使用的过滤软件,大多数由美国公司生产。

美国不仅对互联网进行监管,同时侵犯他们所谓的互联网自由的行为也是时常发生。

美国媒体早在2006年就有报道说,美国国家安全局和美国著名的通讯公司有秘密合作,监控着美国公众的网上活动,从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甚至是浏览网页的记录都被一览无余。最近几年来,关于这一主题的报道更是时常见诸报端。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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