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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在俄、哈被抢 外交部:勿携大额现金外出
2009年12月19日 08:47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12月19日电 近期,在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分别发生中国公民被抢案件。

11月27日,3名中国公民在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乌苏里斯克市(距符拉迪沃斯托克市约100公里)街头遭3名假警察持枪抢劫,随身携带的1700万卢布(约400万人民币)货款被抢。

12月14日,1名中国公民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前往银行办事途中被4名歹徒盯梢并蓄意制造车祸抢劫,头部和面部遭钝器击打,随身携带的约5600万坚戈(约250万人民币)被抢。

获悉上述案件后,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和驻阿拉木图总领馆分别向俄方和哈方提出交涉,要求其全力医治受伤中国公民,尽快破案,挽回中国公民经济损失,并采取措施保障中国公民的安全。

外交部领事司提醒在俄、哈和拟赴上述两国的中国公民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尽量不要随身携带大额现金外出,注意不要被人跟踪。遇紧急情况及时报警并与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电话:007-4212-306131)、驻哈巴总领馆符拉迪沃斯托克领事办公室(电话:007-4232-495037)、驻阿拉木图总领馆(电话:007-701-7292938)联系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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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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