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国际 > 正文
背景资料:儿童权利宣言
2009年11月05日 14:34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北京11月5日电 背景资料:儿童权利宣言

新华社记者王雪梅

《儿童权利宣言》于1959年11月20日获得联合国大会通过。《宣言》明确了各国儿童应当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

20世纪20年代初,总部位于日内瓦的“救助儿童国际联盟”拟定并通过了一份关于儿童权利的宣言,包含5条准则,指出儿童应有自己的权利。这被认为是较早的阐述有关儿童权利内容的文件。随着儿童权益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在广大儿童工作者呼吁下,联合国大会于1959年11月20日通过了内容更为全面的《儿童权利宣言》。

《宣言》包括10条准则,规定了儿童应享有健康成长和发展、受教育的权利。《宣言》指出儿童应受到特别保护,各方应通过法律等手段,让儿童能在健康正常的状态下,享有自由和尊严,得到身体、心智、道德、精神和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宣言》还指出儿童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首先受到保护和救济,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忽视、虐待和剥削。

联大发布这一宣言的目的是希望儿童能够享有《宣言》中说明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享有幸福的童年,并号召所有父母和其它个人以及各类组织、各国政府按照《宣言》的准则逐步采取立法和其它措施,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保障儿童的这些权益。

但一些儿童工作者指出,《宣言》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1989年11月20日,在《儿童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之际,联大又通过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儿童权利公约》。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王雪梅   编辑: 郑永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