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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神起解约案续:SM拟向金在中等三成员索赔
2009年11月03日 10:16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11月3日电 韩国法院最近就SM娱乐与东方神起三名成员之间的专属合同纠纷案做出专属合同部分效力停止的判决。法院称:“SM娱乐要保障东方神起三名成员(细亚俊秀、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独立的演艺活动。”对此,SM娱乐表示:“就临时判决给SM娱乐带来的损失,今后会起诉要求赔偿。”

“朝鲜日报”消息,SM娱乐代表金永民2日在首尔汝矣岛63大厦活动大厅举行记者会时主张说:“法院10月27日做出的决定,只是在本案诉讼判决出来之前暂时允许他们个别展开活动,并不是承认三名成员作为东方神起成员的权利。”

金永民还表示:“此次临时处理申请并非不公平的专属合同、人权侵害和奴隶合同引发的事件,而是因为三名成员的化妆品事业而引发的,是和金钱诱惑有关的诉讼。对于临时判决结果,我们不仅会提出异议,而且会迅速采取一切可能的法律应对措施,包括本案诉讼、索赔诉讼等。就临时判决给SM娱乐带来的损失,今后会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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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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