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2009年第五次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这是12月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前的最后一次国际谈判。
2009年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之年。《京都议定书》的宗旨是通过具体措施和安排,限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其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到期。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启动新的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进程,以期2009年年底在哥本哈根就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达成新协议。
为此,在2008年的4轮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之后,2009年将举行5次谈判,为哥本哈根新协议铺路。
西方国家但求自保
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2009年首轮谈判3月29日至4月8日在德国波恩举行。谈判议题主要是确定发达国家的《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即2013年到2020年的温室气体量化减排目标,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的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并提供资金做出具体安排。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各国都在努力寻找促进经济增长的途径。一些国家担心强制性减排会影响经济恢复。由于发达国家的消极态度,本次谈判在主要议题上未能取得进展。
6月1日至12日,2009年第二次气候变化谈判在德国波恩举行,目标是为哥本哈根新协议准备草案。经过艰苦谈判,一份长达200余页的协议草案得以达成,但草案更像一份“观点汇编”文件,并未反映共识,而显示出了各方分歧。
发达国家一方面极力弱化自身减排指标,弱化对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的义务,另一方面又试图将减排负担转嫁给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还试图抹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分化。
磋商艰难 进展缓慢
2009年第三次气候变化谈判8月10日至14日在德国波恩举行,主要任务是对6月谈判形成的协议草案进行磋商。
针对200余页的协议草案,各国经讨论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重大关切,各方还就文件结构调整和简化内容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这有利于将谈判集中到关键问题上,加快谈判进程。但由于谈判各方的立场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仍存巨大分歧,谈判进展缓慢。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德博埃尔表示,虽然谈判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如果继续以当前的速度推进,我们就不会取得成果”。
9月28日至10月9日,第四次气候变化谈判在曼谷举行。代表们经过两周努力,将200余页的应对气候变化草案文本压缩了一半左右,以便提交哥本哈根大会协商并达成协议。
分歧明显 还得再谈
本次谈判在技术层面有所推进,在政策层面仍缺乏显著进展。谈判在适应气候变化、技术转让、能力建设等问题上有所进展,代表们在森林和土地使用,如何评估温室气体带来的全球变暖风险,以及如何强化《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等方面达成了协议。但谈判中两个最关键问题——减排指标和资金仍未解决。一方面,发达国家未能就2012年后的中期减排目标做出量化承诺。另一方面,他们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所应提供的资金支持迟迟没有具体方案。
眼前的巴塞罗那气候变化谈判是通往哥本哈根的最后一站,各方将为最终达成新协议作进一步努力。不过,目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的责任和义务上仍存明显分歧,许多发达国家在减排问题上推卸责任,而发展中国家认为各国都应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理应承担主要责任。各国具体的减排责任和义务问题已成为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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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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