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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杀伊少女 主谋或判死刑
2009年05月10日 04:21南方都市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史蒂夫·格林7日出庭受审。

美国肯塔基州的一个联邦法庭7日判定,2006年在伊拉克巴格达奸杀一名伊拉克少女并杀害少女全家的美军士兵史蒂夫·格林罪名成立。目前量刑还未下达,但法官称格林很可能面临最高死刑判决。

据悉,已被军方开除的格林是以平民的身份受审,并最终被判定强奸、杀人和妨碍司法等17项罪名成立。此前,另外涉案的4名美军士兵已于2007年底被军事法庭分别判处5年至110年监禁。

报道称,现年24岁的格林于2006年3月和另外4名士兵在巴格达以南的一个检查站喝酒打牌,随后,他们换上黑衣,戴上面具,装扮成当地武装分子的模样,来到邻近村庄,冲进了14岁伊拉克少女阿希尔的家中。

在7日的庭审中,除被判110年监禁的那名士兵外,犯案的另外3名大兵均出席作证。一名士兵表示,格林先是将阿希尔的父母和6岁的妹妹带到另一个房间开枪杀害,然后强奸了阿希尔,之后用枕头蒙住她的头部开了3枪,随后他们焚烧了女孩的尸体。不久之后,由于同一检查站的2名美军士兵被武装分子绑架并残忍杀害,军方的心理医生遂对士兵进行心理疏导治疗。就在治疗期间,犯案的大兵之一透露了他们的罪行,最终使整个案件曝光。

据悉,在当日的庭审中,3名作证的士兵一致认定格林是整个事件的主谋。检察官透露,由于罪行过于残忍,对美军的影响也十分恶劣,因此格林本人将会面临死刑或长时间监禁的刑罚。

梁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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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杉   编辑: 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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