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二度羁押抗告遭驳回 扁办:感到很遗憾
2009年11月06日 09:03华夏经纬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华夏经纬网11月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最高法院”昨天审结陈水扁抗告“高院”羁押裁定案,承审本案的刑十二庭合议庭认定抗告无理由,将扁抗告确定驳回。

据报道,陈水扁律师石宜琳表示,律师团研议后决定,将就“重罪羁押无时间限制”、羁押案发回更裁都是同一合议庭审理等影响人民诉讼权的两项规定,近日申请大法官释宪。陈水扁办公室则表示遗憾。

据了解,法界指出,扁未来仍可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另提具保停止羁押申请,不过仍由目前审理扁案的“高院”法官邓振球合议庭审裁。石宜琳表示,扁被羁押的抗告案既然已确定,短时间内不会再向“高等法院”提出具保、停止羁押扁的申请。

陈水扁   羁押   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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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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