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发表六点声明 否认汇巨款到海外
2008年08月13日 16:16台海网 】 【打印

台海网8月13日讯 针对壹周刊报道陈水扁透过他的媳妇汇款三亿元到海外,陈水扁今日透过律师发表六点声明,澄清他及妻子吴淑珍绝未透过媳妇及媳妇家人汇款到海外且财产已信托并须向“监察院”申报,一切都摊在阳光下,机要费的钱也没有一毛钱落入他及家人口袋,希望外界在机要费案侦办期间勿散布不实讯息,混淆视听。

据台媒报道,最新一期的壹周刊今天惊爆扁家利用媳妇黄睿靓在2006年洗钱,秘密汇出3亿元(新台币,下同)被国际洗钱防治组织─“艾格蒙联盟”查获,已将资料提供给台湾调查局洗钱防治中心。相关单位另外还有发现其他汇往海外的可疑资金,金额可能直逼数十亿元。

陈水扁的律师李胜琛指出,陈水扁今天早上得知壹周刊的相关报道后,主动与律师联络,并要求律师发布六点澄清声明。李胜琛说,陈水扁明确表示,他及妻子吴淑珍从未透过媳妇黄睿靓及黄的家人汇款到海外。而陈水扁的财产自2004年4月起,即已全数信托,至于吴淑珍的股票账户于2006年5月即已结清,他及吴淑珍的财产,每年都要向“监察院”申报,甚至财产有异动时,还要动态申报,一切都摊在阳光下,不可能汇款三亿元到他人账户,再汇到海外。陈水扁透过律师强调,绝无汇巨款到海外情事。

至于壹周刊报道陈水扁的子女陈致中、陈幸妤将名下股票卖掉,并结清户头将钱汇出一事,陈水扁在声明中表示,陈致中、陈幸妤买的股票到现在都未卖出还被套牢,这些都可以查证。另外,陈致中在美国并无随扈,因此并无所谓到美国的银行办事却让随扈在外等候的事。

对于壹周刊报道陈水扁投资房地产及股票,陈水扁在声明中强调,他在两任八年“总统”任期中,除了去年在高雄买房子外,从未买股票,高雄的房子迄今也未出售。

至于壹周刊报道中,引用特侦组的消息,指陈水扁将机要费的钱放入自己账户供作私用,陈水扁则透过律师澄清,机要费都是公款公用,绝无一毛钱放入他自己及家人口袋。由于机要费案已由特侦组侦办中,陈水扁在不伤害参与机密外交人士的情形下,会向特侦组说明机要费收支情形。

李胜琛表示,陈水扁不解特侦组放消息的用意,但机要费案已在侦办中,陈水扁会讲清楚收支情形,盼外界在侦办期间,勿透过媒体散布不实消息,混淆视听。

另外,当天壹周刊还报道,陈水扁机要费案在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接手调查后,又有多项惊人发现。特侦组发现,陈水扁的帐房陈镇慧有时领取机要费后,当天就存入吴淑珍友人蔡铭杰等人的银行帐户中,非常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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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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