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东莞台商凶手一审判死缓 不服判决要上诉
2009年11月03日 08:48信息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右手残缺的刘汉黄用左手签判决书,并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信息时报记者 聂奇文 摄

入厂一周遭遇工伤,右掌被截。因赔偿纠纷,今年6月15日,东莞大朗一家五金厂工人刘汉黄捅死两名台湾籍高管并致一人重伤。昨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汉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赔偿给三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合共人民币120多万元。

被机器轧断右手掌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汉黄于2008年9月22日进入东莞市展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并从事冲弯工作,同月28日在冲床机器作业时被轧伤,致右手掌被截肢。刘汉黄就工伤赔偿问题将展明公司诉至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展明公司须支付给刘汉黄人民币168687.87元。刘汉黄与展明公司均不服,向东莞市中院提出上诉。

外出受阻连捅三人

6月15日12时45分,刘汉黄从公司外出时被公司保安阻拦,保安声称是展明公司副总经理即被害人邵某吉交代的。几分钟后,被害人林某腾驾车外出,刘汉黄见状上前拦车,林下车和刘理论,后邵某吉和展明公司另一副总经理即被害人赖某瑞来到展明公司门口,和刘发生争吵,赖将刘推出公司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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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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