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点记者受限报备经历:两岸新闻交流务实最重要
2009年10月29日 10:09人民日报海外版 】 【打印共有评论0

10月28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率领的海基会新闻交流团一行。 中新社发 侯宇 摄

为促进两岸新闻交流,建立更宽广的媒体合作平台,由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率领的台湾新闻交流团一行,10月28日开始在北京、山西等地参访活动。

两岸新闻交流走过20年

1987年9月,台湾《自立晚报》记者徐璐、李永得冲破台湾当局禁令,到大陆采访,成为1949年以来首次到大陆采访的台湾记者。1991年8月,新华社记者范丽青和中新社记者郭伟峰,因“闽狮渔事件”赴台采访,开启了两岸新闻双向交流的序幕。

1994年,大陆开放台湾媒体在大陆驻点。但是,直到2000年底,台湾方面才正式批准大陆中央级媒体赴台驻点,最初为4家单位(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2004年,台湾方面又开放了中新社赴台驻点采访。2008年12月,台湾开放了大陆地方媒体——福建日报和东南卫视记者赴台驻点采访。同年,台湾方面将驻点时间从1个月延长到3个月。

能够看得出来,同样是开放媒体驻点采访,台湾方面开放的步子每次都很小,同时还有诸多的限制。

驻点采访仍然受限

2005年5月,台湾当局以“报道不实”为由,停止人民日报和新华社在台驻点采访,直到2008年6月,才同意恢复以上两家媒体在台驻点采访。

谈到在台驻点采访受限,几乎每一个曾在台驻点的大陆记者都会提到“报备”问题。大陆驻点记者只要离开大台北地区,不管是采访还是旅游,都要提前向台湾“新闻局”报备,而且每个行程都要写清楚,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时间、居住饭店、采访对象以及联系方式等,台湾各县市的警察都会派专人负责“保护”记者。

大陆驻点记者普遍认为,台湾当局之所以执行这么严格的报备和陪同制度,还是基于他们的戒备心理。“一些单位至今认为大陆记者在台湾的‘目的不单纯’。”一名在台驻点的记者说,台湾一些既定的制度要改变还需时间,两岸增加交流会消除一些误解和偏见,而且,相比民进党时期存在的跟踪记者现象,现在的报备制度已经有所宽松。

期盼尽速开放常设机构

随着两岸新闻交流的不断扩大,双方互设常驻机构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

台湾《联合晚报》社长项国宁表示,新闻采访需长期经营,才能深入、有系统、全面地报道社会各个方面。去年以来,两岸各项交流大幅开放,唯新闻交流仍然受限,两岸相互开放长驻与媒体互设办事机构,长期以来“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他呼吁两岸应尽速协商开放媒体长驻和互设办事处,才能真正达到两岸新闻交流正常化、常态化,不仅媒体节省经费,记者长驻,才能对当地情况更加熟悉,对双方文化更深入理解,才能更正确、客观报道两岸交流及情势。

今年8月,国台办新闻局局长杨毅率大陆新闻交流团赴台参访时表示,互设常驻机构是两岸新闻媒体深入持续采访的基本要求,也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客观需要,应尽速推动。

令人欣慰的是,台湾方面已将此议题列入明年第5次“陈江会”的协商议程。两岸新闻交流务实最重要,但愿两岸新闻交流就像当前的两岸关系一样,不要再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和破坏,拨云见日,展现轻舟已过万重山的美好前景。(王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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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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