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当局将加强对陆资企业招商
2009年06月30日 21:28台海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台海网6月30日讯 台湾“陆委会”今天公布“开放陆资来台从事事业投资政策说明”报告书,“陆委会”表示,马政府将以6个月的时间作为政策宣导期及实验期,并加强对陆资企业的宣导及招商工作,以催化政策执行效果。

据中评社报道,在陆资来台投资的长短期成效方面,“陆委会”指出,陆资来台投资涉及个别企业投资策略、规划及执行,也涉及到两岸双方政策及法令的接轨。因此,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建立圆熟的商业机制,开放陆资来台的效果也才能逐步发挥。

“陆委会”表示,为缩短政策宣布与企业实际投资的时间落差,双方主管部门将采取相应配合措施,协助陆资企业来台投资。

“陆委会”指出,政府将以6个月的期间作为政策宣导期及实验期,加强对陆资企业的宣导及招商工作,以催化政策执行效果;同时,也将依据实施的经验,检讨及改善相关政策及执行机制,以完善开放陆资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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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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