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赴台游7月18日正式实施 互设旅游办事处
2008年06月13日 10:02中新网 】 【打印

中新网6月13日电 根据海协会与海基会13日签署的《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自7月18日起正式实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于7月4日启动首发团。

协议规定,接待一方旅游配额以平均每天3000人次为限。每团人数限10人以上40人以下,自入境次日起在台停留期间不超过10天。

双方同意互设旅游办事处,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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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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